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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怨
款在道理、法律,当然是令嫒之物,不容有他种议论。亡儿与令嫒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天之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之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而不受,又何以处不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总之,此事于情理皆说不去,求公再以大义谕之。此款即请公以令嫒名存放,并将存据交令媛。如一时不易理谕,则暂请代其保存。”

    直到此时,罗振玉才收下此款,回信说:“拟以二千元贮蓄为嗣子来日长大婚学费,馀千元别有处置之方法,以心安理得为归,不负公所托也。”

    虽然如此,二人的心结一直未能打开。1925年8月上旬罗振玉六十大寿的时候,王国维还专程到天津祝寿并写诗贺之,诗尾有“百年知遇君无负,惭愧同为侍从臣”句。不料,刚刚不过一年光景,二人关系竟发生如此巨变。此事无疑在王国维心中留下巨大的阴影。

    半年以后,罗振玉接到亲家去世的噩耗,赴京为之经纪丧事,又在津为之刊印遗著,看来是痛感了这一点的。晚年追忆往事,罗氏在自己的书斋“鲁诗堂”里曾对孙儿辈说:静安以一死报知己,我负静安,静安不负我。

    王国维逝世当天,其姨甥、清华研究院助教赵万里给在天津的罗振玉拍了电报:“师于今晨在颐和园自沉,乞代奏。”罗振玉甚为悲痛,即于6月4日派其子赴京奔丧,据在清华研究院办公室工作的王国维第三子贞明,给其执事于上海邮务局的二哥高明的信中透露,罗本拟亲来北京清华园,因家人“恐彼来此有所感或有他变,故不肯放他来京。”

    罗振玉后又代王国维给溥仪上了一道遗折,溥仪下旨为王国维赐谥号“忠悫”。其实这封遗折是罗振玉感念他与王国维的友谊,对于两人失和之事甚感愧疚,为了弥补自己的歉意,不惜冒着欺君的罪名为他谋求谥法,因此让他的第四个儿子模仿王国维的笔迹作了个“遗折”。罗振玉又在天津日租界日本花园内设“忠悫公”灵位,广邀中日名流学者公祭,罗还亲撰《祭王忠悫公文》,最早发表在天津《日日新闻》上,赞颂王国维的“完节”和“恩遇之隆,为振古所未有”。

    公祭后罗振玉旋即赴京,参与处理后事。他带着溥仪的“谕旨”,从清室驻北京办事处领得贰千圆赏银,全数交给了王国维夫人潘夫人,自己又另外送上一份在亲友中间数额最高的葬礼银一千元。从各个角度讲,均不失三十年友谊的情份。

    王国维的家属子女依父亲的意愿,不请风水师择坟,也不挑选“吉日”,而在清华外面七间房买块地安葬,“坟是清华的泥水匠做的,立了一个碑,上书宣统皇帝加予的‘谥号’王忠悫公,坟地四面都种了树”。

    此后,罗振玉主持了王国维遗著的校理和编辑出版工作,将其已刊和未刊的著作分编四集,以《海宁王忠悫公遗书》为书名出版,尽了对逝者的一份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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