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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章太炎曾说其择偶标准:“人之娶妻当饭吃,我之娶妻当药用。两湖人甚佳,安徽人次之,最不适合者为北方女子。广东女子言语不通,如外国人,那是最不敢当的。”后来章续娶汤国梨,能诗善文,虽并非章理想中的两湖人,却能说鄂语。

    章太炎在与夫人汤国梨结婚前,只娶一妾王氏,并未正式娶妻。他的自定年谱中关于此次婚姻,只是简单记载:“光绪十八年,二十五岁,纳妾王氏。”据章太炎的弟子汪东所撰的《余杭章太炎先生墓志铭》中记载:“先置室,生女子三人。”据说章太炎早年患癜痫病,加上动辄言反满,被人认为是个“疯人疯言”的疯子,门当户对的人家无人愿将女儿嫁其,母亲只好将自己陪嫁丫头许配给他。因无媒妁之言,故不能算正式结婚,只能算纳妾。而章太炎在文章或书信中提到王氏,也称其为“妾”。

    1903年,王氏去世,章太炎准备续娶,北京《顺天时报》上登了征婚广告。章是我国最早登报征婚的人。根据日本武田熙《章炳麟的结婚》及高田淳《章炳麟传》的记载,章太炎征婚的条件大致如下:一、以湖北籍女子为限;二、要文理通顺,能作短篇文字;三、要大家闺秀;四、要出身于学校,双方平等自由,互相尊敬,保持美德;五、反对缠足女子,丈夫死后,可以再嫁,夫妇不和,可以离婚。

    章太炎的征婚广告登出后,一时沸沸扬扬,传为奇谈。各地报纸争相转载报道,而章“夫死之后,不令守节,可以再嫁”,更被许多人认为荒唐透顶。

    章太炎对湖北女子有好感,据说,是因为他曾对一位毕业于女子学校的湖北籍女子吴淑卿极为中意,也有人告诉他,吴对他亦有好感,但此事最后作罢。日本1936年8月的《中国文学日报》报道:“吴淑卿女士,十九岁,志愿加入革命军,称为革命女志士,为当时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彼愿作章炳麟伴侣,有意示爱。章氏懵然,未曾介意。黎元洪见此情形,愿意做媒。章氏以革命为重,结婚为次,未成事实。”被拒后,吴淑卿在《民立报》发表《吴淑卿投军文》道:“……愚生虽学问浅薄,但对国事稍知一二,今不以男女有别为畏事,但愿我国四万万同胞,同心协力,负起振兴中华大汉之人权,发扬黄帝后裔之光辉……”(原文为日文,由陈存仁翻译)

    章太炎的夫人汤国梨,字志莹,自幼聪慧好学,曾入私塾读书两年。23岁时,汤国梨受革命新思潮影响,谢绝媒妁,入上海务本女校读书。乡人以奇女子视之。汤在校结识张謇之女张敬庄、张通典之女张默君等,常一起纵论天下大事,颇有男儿气概。1907年,汤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毕业,任教于吴兴女校,后担任该校校长。1911年秋,汤与同学张默君、谈社英等筹组女子北伐队响应革命。后在孙中山的指示下,与张、谈等人在上海创办神州女校和《神州日报》。

    汤国梨能诗善赋,章士钊在《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寿序》中写道:“吾嫂汤国梨女士,辞趣缤纷,足有才藻,徒以文名为吾兄所掩,则温和勤谨以相夫子,非吾兄欢辄不自欢。”

    章、汤二人于1913年在上海哈同花园举行婚礼。婚礼上,一向糊涂的章太炎又少不了闹笑话。婚礼这日,章太炎需西服革履,着皮鞋。章一向穿布鞋,不知如何穿皮鞋,结果左右不分,将鞋穿反,宾客见状狂笑不止。

    陈存仁曾问及许福关于章太炎结婚的情况,许福说,在哈同花园办婚礼是乌目山僧(宗仰)和园主英籍犹太富商哈同洽商的。汤国梨不穿礼服,着便服,章太炎穿的不知是哪里找来的一身怪衣(据陈存仁说是明代服装),戴的是一顶其高无比的大礼帽,走路时,两手乱甩不已,连孙中山都笑到合不拢嘴来。司仪喊着三鞠躬,大礼帽落在地下二次,又引起哄堂大笑。

    婚礼结束后,哈同本来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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