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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一片疑云留永安
斯之诲;如非其人,不宜启篡逆之塗。是以古之顾命,必贻话言;诡伪之辞,非托孤之谓!幸值刘禅暗弱,无猜险之性,诸葛威略,足以检卫异端,故使异同之心无由自起耳。不然,殆生疑隙不逞之衅。谓之为权,不亦惑哉?

    孙盛的评语,首先指出了刘备那些话分明在试探,既违道义,亦非信顺,因而“乱孰甚焉”。其次揭穿了刘备那样做决不能表明“委付之诚”,对真正信托的“忠贤”根本不该有“若斯之诲”,对并非“忠贤”之徒说那种话适足以“启篡逆之塗(途)”,因而实属“诡伪之辞,非托孤之谓”。再其次“幸值”云云,从正反两面剖析后果,指斥刘备如此这般运用权谋,“不亦惑哉”。这些一针见血、入木三分的精当评语,裴松之显然引为同调,所以只引孙评作注。可叹千百年以降,治三国史、说三国事的人多矣,对这条裴注竟然视若未见,总把刘备当作仁德信义的标本,把诸葛亮当作忠贞节义的楷模,把托孤故事向着理想愿景演绎,以至将那片疑云幻化成了一片彩云。

    孙盛的评语有事理依据吗?有。早在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践行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之道,陆续铲除八个异姓王之后,即已刑白马盟誓,约定“非刘氏王者,天下共击之”。刘邦死后,吕后篡权,虽然封了吕姓王,对于这条约定仍不免心存忌惮,以之告诫吕产、吕禄。待吕后一死,周勃、灌婴等联手诛灭诸吕,废除诸吕所立的少帝,都以这条约定为旗帜而正名分,明确宣称“非刘氏,不当立”。

    (《史记·吕后本纪》)汉武帝刘彻死后,身为外戚、官居大将军、大司马的霍光,与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田千秋同领遗诏,辅佐八岁的太子刘弗陵继位,是为昭帝。霍光统揽朝政大权,既没有封王,更没有代之。昭帝在位十三年,于元平元年(前74)早逝,没有子嗣,霍光就奏请皇太后同意,奉迎武帝的孙子昌邑王刘贺进京,拟拥立为帝。但刘贺在主持刘弗陵丧事期间,暴露出了种种劣迹(远非刘禅那种“不才”),霍光又自承考察不细之责,奏请皇太后同意,由皇太后亲自出面在未央宫承明殿废掉了昌邑王。其后霍光与其他大臣郑重合议,选择流落民间的武帝曾孙、时年十八岁的刘询继位,是为宣帝。霍光领受武帝托孤之重任,辅昭立宣,确保了刘氏皇权,促成了“昭宣中兴”,成为西汉麒麟阁名臣之首。(《汉书·霍光传》)

    西汉末年,王莽专权,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受封安汉公犹自数四“固让”,博得了“谦恭”令誉;到孺子婴居摄元年(公元6年),他就撕去伪装,成为“摄皇帝”,安众侯刘崇立即认定他“必危刘氏,天下非之”,引众以攻之。刘崇虽因之而招致了“谋逆”之罪,但其反王莽之举说明,白马盟约“非刘氏王者,天下共击之”深入人心。(《资治通鉴·汉纪二十八》)延及东汉近两百年间,托孤遗命亦不鲜见,擅权的外戚无人敢于异姓称王;直到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曹操进爵为魏王,才又一次破坏了这一条明规则。即便如此,建安二十五年(220)魏代汉兴,还上演了刘协三次奉玺禅让,曹丕三次上书辞让的政治谐戏,足见刘备确实毫无“托孤”之“诚”。所谓“辅之”、“自取”,貌似有两种选择,实只有一种选择。倘若诸葛亮稍一思维短路,就会落到“天下共击之”的篡逆境地,与王莽、曹操无异。清代康熙年间担任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相当于现今的监察部副部长)的巫山人傅作楫,写过一首七言律诗《永安宫》,三、四两句“嗣子不才君可取,老臣如此罪当诛”,就深得个中三昧。后来人傅作楫尚且一语中的,当事人诸葛亮能不一眼看穿?

    刘备的话何等阴刻,何等险恶!他听得毛骨悚然,如临深渊,只好选择当场“涕泣”,“汗流遍体,手足失措,哭拜于地”,甚至于“叩头流血”,发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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