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宿州七日,血流成河
待以后吗?可北伐需要协同作战,单兵团作战哪怕强如当年的岳家军,也一样无功而返,何况是他?
形势要求西路军必须去拉一把,不然会影响围攻宿州的大计。李显忠同意了,却没有分兵支援,他只是派去了一些灵璧城的金军降卒,在他来看,这就足够了。
李显忠目光如炬,一眼就看穿了虹县的本质。那里的金军能顶住邵宏渊,凭的就是一口气。邵宏渊的刀把子太软,砍不断这口气,而他李显忠则不一样,根本不必动手,只需要带个口信过去,一切就会了结。
事实也的确就是这样,灵璧降卒一到,虹县金军立即就垮了。这帮人出城投降,放弃了抵抗。
终于讨关了——邵宏渊气得要死。打不下城来已经很丢脸了,被人帮忙更是没脸,而帮的方式居然是降卒劝降,这简直就是在打他的脸!
他的脸被李显忠抽得啪啪响,整个军营都能听到。
人是丢大发了,可事情还是要办。东、西两路北伐军得统一行动,两位主将少不得要沟通,结果刚见面就出事了。
还是女真人,有个降卒似乎觉得李显忠很亲切,抽空汇报了个情况,说邵宏渊的手下抢了他的一把佩刀。这个事要怎样理解呢?抢了一把佩刀,这个在国际惯例上似乎不算犯错,战场收缴武器,很正常的啊!有人会说,有区别,因为虹县的金军是主动投降的。
缴枪不杀呀!
问题是也没杀啊,就是变缴为抢。难道必须允许这帮世仇、死敌投降之后还保留随身武器?以上,是我对这件事的分析。我是想不明白这个金军降卒为什么要告状,为什么觉得自己受到了冤屈。
重要的是李显忠的反应。
李显忠大怒,他立即派人去问邵宏渊,有这事吗?如果有,马上把人交出来!
邵宏渊把人交出来了。
按说这样很给面子了,军队都是护短的。不护短,哪个大兵愿意给你卖命?或许是邵宏渊觉得自己最近很矬吧,在李显忠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很听话地交人了事,连护短原则都扔到了一边。
却没料到李显忠把那人一刀砍掉了事。
经前面的分析可以知道,这件事连谁是谁非都不好定性,何至于杀头?尤其是李显忠在处理灵璧降卒时都可以用仁慈来形容,为什么对邵宏渊的部下这样苛刻狠辣?
很多前人的解读是为了军纪。
东路军之所以迟迟打不开局面,在小小的虹县外被拖延,绝大部分的原因就是军纪士气的低下。邵宏渊无法整顿,那么李显忠就必须代劳。
不然北伐大业注定成空。
有道理,可除此之外可以想得更深一些。邵宏渊战前提条件,不甘屈居于他之下,非得搞到平级不可。这是挑衅,是军队里最犯忌的事,要解决的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压服。只有彰显出个人权威之后,才能令行禁止,号令如一。
李显忠不屑于权谋算计,他用的是战将之间的办事方法,派降卒破城,以实力去羞辱,再杀人立威。就杀了你的部下,怎么着?
邵宏渊沉默。
他没法反抗。两者对比,李显忠的名望他比不了,实力更是天差地远。实战效果,邵宏渊的脸被打得啪啪响,论到哪一步都是个屈辱。
那就索性闭嘴吧!
邵宏渊从此不说话。李显忠问他下一步怎么做,他不说;问他什么时候行动,还是不说;告诉他西路军要按原计划进攻宿州,邵宏渊仍然不说。
这不犯法吧,你管天管地再凶再狠,老子沉默还不行啊?况且说到底,你没法命令我,因为咱俩的官职一样大。
至此,李显忠才看清楚了邵宏渊的真面目。这人不是硬汉,只是块滚刀肉,是个兵痞子!军队里谁强服谁,或者像当年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