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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督师扬州
”除外),各级公务员是少纳税或不纳税的。只有那些无权无势的中小地主和老实巴交的自耕农才是纳税的主力军。

    现在,明朝政府面临的问题是:大土地所有者越来越占有土地,且越来越少向政府交税,于是政府只能越来越多地向中小地主和自耕农征税。结果是中小地主和自耕农越来越走向破产,政府的税收也就越征越少。

    解开这团乱麻,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土地再次平均分配。

    但史首辅不能这样做,因为他本身说白了就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地主,作为地主阶级的一员,不能干挖自己阶级墙角的事情。

    土地问题暂时解决不了,那就减减税吧,好歹让南明广大的中小地主和自耕农有些盼头。

    史首辅推出了减税方案,内容如下:

    1、崇祯十二年(即1639年)后,一切正税杂税附加税末向政府交齐的部分,统统不再上交;

    2、现征税标准按崇祯三年(即1630年)标准执行;

    3、以后除正税外,附加税(如“三饷”),一律取消。

    减税政策一公布,户部给事中李清上书,就减税后带来的严重问题向史首辅作了详尽的汇报。

    他说:一、南明政府按旧有的征税标准预计财政收入为450万两(白银,以下同)。

    二、南明军费高杰、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每镇60万两,左良玉108万两,郑鸿奎、郑彩、黄斌卿等八总兵也需240万两,行政支出及皇室经费100万两,合计支出688万两。

    三、这样,南明本年度预计的财政赤字为238万两。(还没包括必要的社会救济所需费用)

    李给事中补充道,他不反对减税,但减税后,南明政府将无法维持正常的运作。

    减税是要进行的,但政府也要正常运作的,史首辅陷入了冥思苦想之中。

    两天后,他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

    一、既然军费总支出已远远超出财政总出,那就从减少军费支出上着手吧。

    二、减少军费的成功案例,无疑是本朝太祖朱元璋的“军屯”,他老人家让军人们一手拿枪,一手拿锄,战时打仗,平时种地,不但不花国家财政一分钱,还能给国家上交余粮。这一点,朱元璋老人家也曾骄傲地说过:“吾养百万军队,不费国家一钱。”

    三、但搞“军屯”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军队,二是荒地,这两条件南方都没有,而江北却有,高杰、黄得功等有军队,河南、山东有大量“荒地”,不但适合开展“军屯”工作,而且还能北伐中原,光复大明!

    史首辅决定了,绝地突围,到江北去。那里,广阔天地,大有所为;那里,金戈铁马,气吞万里。

    正在这时,又发生了两件事,更加坚定了史首辅督师江北的决心。

    第一件事是勋贵团骨干徐弘基(徐达之后),曾上本弹劾,说史可法勤王无功,没有及时救援崇祯帝,属于典型行政不作为,建议判处死刑,并立刻执行。

    第二件事是江北驻扎的高杰、刘泽清两总兵上书中央政府,请派重臣督师江北,以保卫大明神圣领土不受侵犯。

    眺望长江,史可法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他认为自己必须离开朝堂,立功域外。这对其个人而言,是想在江北,为新的国家拼杀出一条血路来;对其形势而言,也是人心所向,大事所趋。

    再说了,首辅出任督师也是有先例的,比如地主阶级的先进分子、大明官员的学习谐楷模——杨嗣昌同志就曾以首辅身份出任督师,并在督师的工作岗位上光荣地以身殉职。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心灵纯洁、心底纯粹,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人皆乐其逸,我独服其劳,史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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