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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弘光三大案
    就在史可法在前线为北伐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在朝堂上,以阮大铖同志为首的“阉党”和群龙无首的东林复社两党“残余势力”也正斗得“不可开交”。

    话说阮大铖自从利用“顺案”作武器,把东林复社两党整得“雄风不再”后,颇是自鸣得意了一番。然而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阮大铖同志一想起自己仍背着“逆案”的黑包袱,就如芒刺在背。

    要想在政治上彻底翻身,就得让把“逆案”由黑洗白。经过再三思考,阮大铖同志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被崇祯帝下诏毁版的《三朝要典》重新上市公开发行。

    《三朝要典》是当年由魏忠贤公公任总设计师,阉党头目顾秉谦任总编,冯铨等任编辑,集数年心血而成的反东林党白皮书。该书虽然是用官方语言编写,但文中却大量采用了白描、虚构等小说手法,对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进行了生动形象的艺术加工,使故事情节更加扑朔迷离、颠荡起伏。该书经天启帝批准后公开发行,成为阉党打击东林党的重要文化武器。它能让阅读此书的读者从中领悟到东林党所作所为是多么的“肮脏而黑暗”,而阉党所作所为是多么的“公平与正义”。

    阮大钺同志就是想搬出这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来证明阉党的清白,当然也就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想要实现他这个“小小的心愿”,并不是太难,只要弘光帝审批通过即可。而要让弘光帝审批同意,似乎也不是太难,只要激起这个“呆人”心中的怒火即可。

    因为在《三朝要典》的主要创作素材——三大案中,大量涉及到了弘光帝亲奶奶——郑贵妃的政治名誉,阮大铖同志直白地告诉弘光帝,只要批准该要典重新上市,就可证明“陛下的奶奶”是当年那些斗争中无辜的受害者,她老人家不但政治上是清白的,而且思想上是纯洁的。

    他还继续发挥演戏的天赋,对这个“呆人”进行诲人不倦地启发引导:“国家大仇固然要报,祖父母的恨也应当昭雪呀!”

    但可惜在“头脑反应严重迟钝”的弘光帝面前,他的努力只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弘光帝只同意礼部访求散落在民间的《三朝要典》,作为历史资料放入国家档案馆——史馆进行保存,对再版发行只字不提。不过,为了告慰阮大铖同志的努力,弘光帝下诏,对因参与此书编纂而受到“政治迫害”的霍维华等人给予平反,死去的给开个追悼会纪念纪念,活着的可以出来“免费做官”,就此打住。

    从这件事上,阮大铖同志看到了东林党在朝政上还是有生命力的,在弘光帝的眼中还是有迷惑力的。这让他的危机感进一步加强。

    不过没关系,承秉“做事做绝、除善务尽”的阮大铖同志马上就又发现了一个“借力打力”的新机会。

    这个机会就是弘光朝三大案中的第一大案——妖僧大悲案,此案发生的时间是1644年12月。

    这个月的某一天,有个和尚风尘仆仆地来到首都南京,他既没有去烧香拜佛,也没有去寻寺访友,而是直奔皇宫大门,叩门大喊,自称是大明亲王,因战乱出家,现特找弘光帝来寻亲认戚。

    得知此事的弘光帝处理是:自行回避,移交有关行政部门审理鉴别。

    审理笔录经整理后,“脱水”稿如下:该僧始称己为崇祯,再称己为齐王、吴王、定王,思维混乱,条理不清,疑患有间歇性神精错乱综合症。后经再三审理查明,该僧本名大悲,在苏州当和尚,见天下大乱,遂产生了冒充亲王进行招摇撞骗的犯罪企图。

    见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弘光帝批示,按《大明律》定罪惩治。

    但聪明绝顶的阮大诚同志在大悲语无伦次的陈述笔录中发现了“潞王贤明,当立为天下主”的供词,这让老小子大为兴奋,想到了一个将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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