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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一个新政府的正面和反面
    先说一下以多尔衮为领导核心的新政府正面形象吧!

    多尔衮这个“外来户”从1644年四月入关,到1645年六月,既干掉了李自成,又消灭了弘光帝,取得了当年他老爹(努尔哈赤)、老哥(皇太极)做梦都未曾梦到的辉煌成就。

    任何事情都是有因才有果的,多尔衮能取得这样的辉煌成就。是因为他解决了当年崇祯皇帝想解决却解决不了的五大难题。

    这五大难题是:耕地问题、财政收支平衡问题、太监干政问题、收拾人心问题、整肃贪污问题。

    第一个难题能够比较顺利地解决,应该十分感谢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领袖领导的明末农民起义。

    明末,全国10%的耕地掌握在朱氏皇族的手里,另外还有80%的耕地掌握在大大小小的官僚、地主手里。农民兄弟绝大部分靠佃地为生(专业名词:佃农),过高的地租让大伙生活朝不保夕、生不如死。

    对此,作为地主阶级总头子的崇祯帝心知肚明,但他却不可能出手相帮、把耕地从地主手中夺过来分给农民,甚至也没有出台过一些限制高额地租的法令。

    但李自成张献忠这等农民军领袖就不同了,在战争中,他们对各级皇族、官僚、地主分子采取了最为严厉的阶级专政,依靠一赶二抓三杀的“革命暴力”,让这些特权阶级逃的逃、亡的亡,使他们掌握的耕地沦为“无主荒地”,并实际到了承租人——佃农的手中。

    多尔衮新政府在征税工作中,按“谁耕种,谁纳税”的办法收取赋税,这等于承认了佃农兄弟对租种土地的所有权。

    在这次波澜不惊的“土改”运动中,清政府真是捡了个大便宜,既没有担上迫害地主缙绅的坏名声,又让实际得到耕地的贫困佃农心存感激,社会的主要矛盾开始消解。

    第二个要解决难题就是财政收支平衡问题。明朝的崇祯、南明的弘光都因为财政的破产而导致政权的破产。财政收支问题,关系到新政权存亡兴衰,多尔衮不可不慎。

    而他面临的现实是——一手要靠减税来换取“本地人”对自已这个“外来户”的支持;一手还要满足军事行动、政权建设、社会救济各方面“用钱”的需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在第一手上,多尔衮除免除“三饷”外,还根据范文程的建议,赋税征收不按崇祯朝的高标准征收,而按崇祯节爷万历时期的较低标淮征收。

    另外,还实行减税,大幅减免本年度“清统区”的正赋,征收办法是清军所过之处免征粮一半,未过之处只要真心归顺,可免征粮的三分之一。

    除免了部分本年度的赋税外,还规定,以前年份老百姓欠崇祯朝的赋税,统统不再交纳。

    正赋之外,对明朝一些不合理的附加税,如焦炭银、麻铁银、河夫银、匠班银等一律取消。

    这边免税,那边花钱,清政府是如何“熬”过来的,这就该说多尔衮的第二手了。

    一是运银运粮,把当年皇太极五次南掠明朝,抢到沈阳的银子都运到北京来使用。这些银子当年取之于汉地,现在用之于汉地,也算清初版的“转移支付”吧!新政府前后运到北京的银子不下二百万两,另外还从满洲运来了大量的粮食,有效地解决了面临的银荒粮荒。

    二是支持很省钱的八旗军制不变。

    三是减少花钱的渠道,据估计,明末至少有40%的财政收入用来养活老朱家的皇子皇孙了。而清朝,虽然也象征性地养了一些朱姓藩王,但其花出去的钱,连原来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四是堵塞疏洞、整肃贪污,这个以后专门来谈。

    这样两手下来,清朝新政府的财政完全达到良性循环的地步,这是南明和大顺朝都追之未及的。

    第三个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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