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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隆武帝的努力奋斗
    “家事”的纷争让隆武帝感到为难,但“国事”的不可为更让他犯愁。

    和弘光帝不同,前半生在苦水里泡大的他,当这个皇帝,的确不是奔“提高个人生活品质”的目标而来的,所以在称帝后,依然保持了“安贫乐道,艰苦朴素”的作风。

    个人喜好上:他不饮酒、不游乐、不和女人交朋友。

    个人用度上:他把原来的福建布政使的官衙,末加改造装潢,就直接拿来当作“皇宫”;

    宫中只许使用磁、瓦、铜、锡等便宜货,不许用金、银、玉等高档品;

    甚至还不许使用锦绣、洒线、绒花、帐、幔、被褥等生活奢侈品,只许用寻常布帛,实实在在保持了一个小康人家的生活水准。

    他当皇帝,是奔着“光复河山、成就大名”的目的而来的。所以在生活上保持“低标准”的同时,在政冶上却对自己“严要求”。

    他十分关心群众疾苦,以“群众的痛苦就是朕的痛苦、群众的愿望就是朕的愿望”作为自己政策的着眼点和出发点。

    为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他大力整顿公务员队伍,净化官场环境,为此专门出台了“小贪必杖、大贪必杀”的强硬法律制度。对胆敢以身试法、顶风作案的邵武通判陈主谟、汀州市长王国冕、古田县太爷吴士耀等,毫不手软、严惩不贷!

    其次他大力争取沦陷区的民心。

    当他听说南明军队每次收复失地后,一旦发现有剃发的群众,不问青红皂白,一律以“叛民”屠杀时,就紧急颁发“有发为顺民、无发为难民”的圣旨,对沦陷区的群众,声明不论其有发无发,一体保护。

    此圣旨一下,立刻得到沦陷区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此后,隆武帝的军队每收复一沦陷区后,该地群众均能出人出粮、踊跃支前。与先前闻“军”即逃的情景,形成了鲜明对比。

    除此之外,隆武帝在政治上还办了两件大事。

    一是在总体政略上,改弘光朝的“平寇优先”(镇压农民起义优先)为“御虏优先”(抗击清军入侵优先)。在即位十天后,就诛杀了清政府派来的招降使者马得厂。并诏告天下,定于本年八月十八日,统率六师,御驾亲征。

    别小看这一政略的转变,南明以后能联合大顺、大西农民军,坚持十六年的斗争,均得益这一政略的转变。这也印证了那句话————“观念不变原地转,观念一变天地宽”。

    二是结束了党争,他发挥了自己的写作专长,亲自撰写了“缙绅”、“戎政”“儒林”三篇《便览》,总结了明亡于党争的现实,为结束党争创造了舆论氛围。

    随后,他下诏赦免包括阉党在内的一切政治犯,对那个已成为过街老鼠的马士英,也允许其在江浙前线“建功赎罪、以观后效。”

    做完这些工作后,隆武帝静静守在一旁,等待大明“中兴奇迹”的出现!

    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无情,努力奋斗一番后的隆武帝,看到的,不是胜利的曙光,而是落日的余辉。

    外部:清军依然步步紧逼,在湖南、江西、浙江三个战场上向南明政权发动新的攻势,各地丧师失地、一败再败的“丧报”纷至沓来。

    内部:隆武政府虽得到了南方各省“残明政府”的承认,但这些地方政府不但不向中央“交钱”,反而不停地伸手向中央“要线”。

    这下弄得隆武帝财政收分外紧张,不得已推出了“预征税于民”的政策。

    福建民众负担更加沉重,不久便唱出了“清兵如蟹,曷迟其来”的流行歌曲,表达自己对隆武朝的失望和不满。

    更让隆武帝伤心的是,福建仙游、永安、永福、永定、沙县、诏安、龙岩等地,竟然爆发了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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