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细解台湾郑氏小朝廷
本,郑氏家族宗庙神社多达240处,远多于上杉谦信、织田信长、丰臣秀吉等日本“杰出人物”。西方也不甘落后,与郑氏政权打了一辈子仗的原荷兰台湾总督揆一(Frederick Coyett)在其著作《被贻误的台湾》里称赞郑成功为“东方最杰出海战英雄”。荷兰历史学家菲克梅杰评价郑氏家族为“航海时代第一批走向世界的中国人”。西方启蒙运动的泰斗人物伏尔泰给予郑氏家族至高无上的评语——“中国文化精髓的最后守护者”……
<er">三
公元1664年八月,得清政府允准并给予商业利益,荷兰发动了意在“收复”台湾的战争,发动20艘精锐炮船,悍然向台湾基隆等地发动进攻,史载“红夷大掠沿海,乡民死伤无数”。强攻之下,基隆一度沦陷,郑氏集团果断出手还击,以刘国轩统水师,从海上向荷军发动进攻,另派重兵从陆上攻基隆,双方在基隆周围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终在1668年成功收复基隆。彻底毁掉荷兰人重霸台湾野心的基隆会战,曾广泛记录于清初的各类笔记中,后大多在清乾隆帝编纂《四库全书》时销毁。仅有的史料隐约现于台湾当地的地方志中,具体作战细节已不可考。
<er">二
这位大清“朝廷命官”说的是实话,论“火器之利”,早在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郑成功誓师福建,起兵反清时,便在厦门建立了完备的军火工业生产线,重金聘请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等西方国家技师督造生产,并“择沿海良家子弟,礼聘红夷为师,习火器制造之法”。明末清初购买西洋火器壮大自己,但多是简单购买洋枪洋炮,而系统学习制作工艺,甚至独立研发,郑成功可谓第一人,比起首倡“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林则徐,他没有说,却早了近两个世纪。
苦心当然没白费,在台湾出土的郑氏集团的各类武器装备里,火枪已出现了“火轮枪”,不仅远胜于同时代清军以及南明各路军队的装备,更不亚于西方同时代的水准。火炮已有了爆破弹,即时人所谓的“开花炮弹”,其性能和作战效用,远胜于200年后参加鸦片战争的清军。
在17世纪地理大发现,西方殖民者掀起瓜分世界高潮的大航海时代里。郑氏集团,不仅仅是“孤悬海外”的割据势力,还是亚洲海洋上可以对抗西方殖民船队的唯一力量,更是飘零海外的万千华人的守护神。
当时许多明朝忠臣对郑成功的选择颇多指摘,比如抗清名将张煌言指责郑成功“舍大就小,得不偿失”,顾炎武等“明朝遗老”也指责说这是“以忠义为名,弃君臣大义,行自立乾坤之实”。但如果我们把眼光再放远一些,西班牙王室重臣菲利普亲王早在公元1622年就向王室建言:台湾是“远东海洋的灯塔”。荷兰国会则在公元1651年、1655年、1658年3次追加建造台湾防卫的预算,长期担任荷兰国驻台湾总督的揆一更是坚称台湾是“东亚海洋不沉的桥头堡”。在大航海时代的世界,台湾因其特殊的位置,在东西方贸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谓“宝岛”,实至名归。
所谓“台湾郑氏政权”,实为南明政权治下的“大明台湾省”,虽未再立明氏宗室为尊,却依然是大明王朝留在中华大地的最后一条血脉。其性质,实与南宋灭亡时期,残留在福建、广东一带的南宋小朝廷无二。世人总把南宋王朝崖山兵败,陆秀夫携南宋末帝跳海殉难的公元1279年,看做宋朝灭亡的句号。而论及明朝,却把公元1644年崇祯殉难煤山作为终结点,至于南明小朝廷,乃至台湾郑氏政权,皆划于明朝历史之外,时至今日,这般的“双重标准”,是否也该公正客观?
当年郑成功命陈永华辅佐郑经时,曾对郑经说:陈永华是天下奇才,我留他辅佐你,你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