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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邦国与城邦
,就国民身份而言,城邦里的人是"公民",邦国里的人是"臣民"。公民是城邦的主人。作为主人,他们有拿起武器保卫城邦的义务(顺便说一句,他们的武器、甲胄和马匹全都是自费的),也有参加邦内议事和审判的权利(也顺便说一句,参加这些工作起先都是不领薪水的,也没有什么加班费、劳务费、出场费)。在伯里克理斯时代,雅典的全体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会",对诸如宣战与媾和之类的城邦大事,握有最高决策权、监督权和终审裁判权,这就叫"主权在民"。每个公民在公民大会上都有选举权,也都有被选举权,都有可能被选为"议事会"成员,也都要轮流参与陪审法庭,这就叫"轮番为治"。"主权在民"和"轮番为治"加起来,就叫"民主"。或者准确一点,就叫"城邦民主"。

    城邦里面不但有公民,还有奴隶。奴隶是没有权利的。邦国里面的臣民却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公民。他不是奴隶,因为有功可以授爵。他也不是公民,因为无权参政议政。即便参政议政,也是奉命奉旨,不是他的权利和义务。因为臣民不是国家的主人,而是君主的仆人。这里说的"君主",还不一定就是国君。国君固然是国内的君主,却又是天子的臣仆。同样的,大夫之于家臣、父亲之于子女,也是君主,是"家君"。所以,在邦国时代,"君"至少有三种:天下之君、国君和家君。这些"君"对于自己的"臣",在理论上握有绝对的统治权,包括生杀予夺之权(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这种君臣关系是不能变动的,不存在"轮番为治";这种君臣关系也是不容颠倒的,不存在"主权在民"。

    邦国与城邦,岂能混为一谈?

    事实上邦国也是更接近于帝国,而不是接近于城邦。城邦是不可能发展为帝国的。所谓"雅典帝国"、"斯巴达帝国",其实不过是以雅典和斯巴达为盟主的联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帝国。希腊的城邦也没有一个发展为帝国。其原因,除城邦的自治、自给、主权在民等等与帝国制度不能相容外,还因为城邦不是战争的结果。城邦制度的建立,起因于海外贸易和海外移民。尽管希腊人原本也是蛮族,他们的贸易和移民一开始也难免伴随着强盗行径和海盗生涯,但城邦制度的建立并不能归结为战争。

    帝国制度和邦国制度却是战争的产物,是两个蛮族的后裔(秦和周)武力征服世界的产物。帝国是秦王嬴政率领秦军打出来的,邦国则是武王姬发率领联军打出来的。因此,帝国诞生之前,诸侯之间的战争史不绝书;帝国诞生之后,改朝换代也主要靠战争来实现。

    当然,希腊的城邦之间也有战争。惨不忍睹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就发生在城邦时代的希腊。希腊最终也要走向统一,变成帝国,但这不是城邦的愿望,因此必须假手于蛮族马其顿人和"洋化的土著"罗马人(这是顾准先生的说法)。结果造就的也不是希腊帝国,而是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这就又与邦国不同。邦国制度因战争而起,因战争而亡。它的军事性质、松散结构和那个不可或缺的"天下共主",就是战争的策源地;走向一统和变成帝国,则是它的历史使命。因此,邦国能够而且一定要发展为帝国,因为它其实只是帝国的预备阶段。只不过这个预备阶段长了一点,竟长达八百多年。

    其实,从文明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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