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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天下与泛伦理
小宗。嫡传是大宗,旁支是小宗。大宗有祭祀权,小宗没有。由此代代相传,就是"宗统"。宗统属干家族,家族构成氏族,氏族构成部族,部族构成民族。这样一来,民族在理论上也应该共有一个"父家长",他就是"天子"。天子是"天"的嫡长子,他也有一个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这就是"嗣王"。天子也有家族系统,因此也有祖有宗。创业为祖,继祖为宗。所以,后来帝国时代的开国皇帝都叫"祖",继位的皇帝则基本上叫"宗"(明成祖朱棣,清世祖顺治和圣祖康熙等算是例外)。由此代代相传,就是"君统"。君统、宗统、血统三位一体,因此"天下为家"。

    宗法制运用于周代的国家联盟,就是"封建制"。具体做法是:先假定周王是天的嫡长子,天下的土地都是天赐给他的,然后由他像分家一样分给理论上和事实上的兄弟子侄。这些人就是诸侯。这样,天子就是"祖", 诸侯就是"宗"。或者说,天子是大宗,诸侯是小宗。诸侯也有分封权,也要把"国"中的土地,分给理论上和事实上的兄弟子侄。这就是大夫。这样,诸侯就是各国的"祖",大夫就是"宗"。或者说,诸侯是大宗,大夫是小宗。大夫也要把"家"中的土地再分下去。这就是士。这样,大夫就是大宗,士是小宗。士当然也可以把土地再分给庶人,但士永远是小宗,不可能成为大宗。

    这样一来,君统、宗统和血统,就三统合一了。家庭和家族的组织模式被政治化,变成了国家的统治模式。国家统治模式则被家庭化,变成了一种脉脉温情的东西。氏族制度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国家制度。血缘关系不但没有被摧毁,反倒得到了加强。所有人都成了天子的子侄,正规的名词叫"子民"(像子侄一样的臣民)。这套说法虽然现在看来未免离谱,但在当时,却因为颇有人情味和极富欺骗性而为统治阶级所激赏。就连帝国时代的官员,也被一再叮嘱教导要"爱民如子", 尽管在实际上,民众其实不过是像小草一样可以任意践踏的东西(草民),或是像蝼蚁一样可以随意处决的东西(蚁民)。

    这样的国家当然不会主张法治。因为对自己"家里人",是用不着什么法不法的。即便要讲法,那也只能是"祖宗家法"。相反,德治则管用得多。西周时代的"德"很简单,无非慈、孝、友、悌。慈,就不容父废嫡;孝,就不容子僭父;友,就不容兄残弟;悌,就不容弟篡兄。帝国时代的"德"也不复杂,无非三纲五常、四维六纪之类,说到底只有忠、孝两个字,甚至只有一个孝字。因为在家为"孝子",在国必为"忠臣",这就叫"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因此,帝国甚至在制度上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一应在位官吏,无论职位高低,如遭父母之丧,必须去官回乡,在家守孝三年,叫做"丁忧"。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国家遭遇外敌人侵),皇帝才可以令其移孝尽忠,戴孝就职,叫做"夺情"。事实上,天下臣民如果都能尽忠尽孝,最高当局确实是可以很放心也很省心的。所以,尽管帝国废除了封建制,却继承了宗法制。当然,全盘接受的,还有"伦理治国"的原则。

    不过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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