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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始如初见
来,打开水壶开关,摆好茶盘和杯子,致寒有条不紊地开始冲一泡普洱。草地上有不知名的鸟鸣,清脆而悠长,恍惚还在早春三月的西湖堤岸,世事无声,岁月静好。

    沈庆平上个月去体检,医生说他胆固醇和血脂都偏高,饮食上要好好注意。他是个坐言起行的人,出门就把正式午餐安排全部取消,叮嘱秘书每天帮他到赛百味去买一个蔬菜沙拉。晚上吃多一点他倒是不担心,每天回去周致寒会帮他泡普洱,消脂养胃,日久成了习惯,偶尔致寒不在,他老觉得睡前少干了点什么。

    今天连沙拉都没吃完。他和投资公司的人谈一个新公司的内部架构,谈到口干舌燥,把人送走一看表,都已经四点半了。秘书提醒他七点有约,沈庆平忙打电话给许臻,“去接一下周姐,她在家,来公司我们一起去吃饭。”

    许臻应了,正要挂电话,忽然说:“沈先生,胡小姐打了很多电话给你。她说你没开机,找我问了一下,我说你在开会。”

    沈庆平一愣,打开办公桌最右边的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诺基亚E系列手机。打开,须臾,屏幕开始激烈闪动,秘书台服务提醒他有二十几个未接来电,数十条信息。从昨天晚上到两分钟之前,胡蔚估计什么都没干,就跟中国移动焊上了。一开始是发信息要他买个包包,然后问他是不是生气了不回信息,然后向他道歉,然后说不要包包了,然后开始问他在干吗,然后开始担心,然后开始生气。最后一条是:如果你没事,只是不想理我,请回一个空白信息给我,我会永远从你生活里消失,连同你的孩子一起。

    沈庆平叹了口气。

    和胡蔚认识的那段时间,致寒刚好活动频繁,不断在香港和北京两地出差。她自己名下,有一家规模很小的公关公司,接一些关系户的业务来做,看起来不起眼,利润却很不错。两个人在一起十年,事业越做越大,许多政府和媒体方面的关系他不方便出面,或者出面效果不显着的,都是致寒去搞。搞不搞得定在其次,最重要是沈庆平只敢全盘信任她。

    她不在身边,沈庆平觉得寂寞,工作也不起劲,要到处去找节目,找人,消磨时间。平时不是必要,他已经不大出去应酬,唯有孤家寡人的当口,明明八杠子打不到的饭局,他也晃晃悠悠去了,喝两杯闷酒,回家睡觉。

    胡蔚,就是在类似一个饭局上认识的。年轻女孩子,大胆火热,言语爽朗,看得出满座的人都喜欢她。吃完饭转去某个朋友开的咖啡馆小酌,她直接坐到他身边,热辣辣两条长腿随意搭在咖啡桌上,美得惊心动魄,她说:“哎,你一直在发呆,想什么人吗?”

    这么直截了当的说话,沈庆平好多年没有听到过了,他有点吃惊,不过不反感,笑着说:“怎么这样觉得?”

    胡蔚耸耸肩,“直觉而已。我叫胡蔚,美院的,读服装设计,今年大三,你呢?”

    沈庆平凝视她腿上极光滑的皮肤,在他眼睛一尺之外,熠熠生辉,如同第一桶新鲜牛奶上的凝结,没有半点光阴的瑕疵。

    他抬起头来,对胡蔚微微一笑,说:“你慢慢玩。”

    站起身来,悄然走出门去。他的车就停在外面,倒车的时候透过窗户,沈庆平注意到胡蔚黑白分明的眼眸,一直在紧紧追随他。

    接下来的故事很平常,致寒还是不在,他还是到处去胡混。忽然之间,他去的地方,常常都会遇到胡蔚,径直走过来,对他一笑,说:“又见面了。”渐渐把手放在他的腿上,头靠过来,她用一种感觉像向日葵那样强烈而明亮的香水,沾上就无法摆脱。

    她是所有老男人心目中的梦想。胡蔚自己知道这一点,沈庆平也知道这一点。

    无论梦想是高蹈于精神世界,还是只缠绕于肉体。没有人可以在得偿所愿前免俗。

    他们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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