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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铮铮狼骨
南卡阿爸的人?”

    “啊?!”年轻人一口流利的汉语让我如遇知音,准备好的速写本也用不上了,“是的,是我。”我高兴极了。

    年轻人爽朗地笑笑:“多吉曲丹,叫我多吉就可以了。巴桑让我带你去。”

    我感激地点头介绍:“我叫李微漪,这是格林。”

    多吉指指格林:“这个是……狼吗?”他有点吃不准:“这个尾巴……?”

    我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我把他的尾巴给卷起来了,不然带着狼走太扎眼,怕吓着人。”我撩起被长毛遮住的狼尾巴根部给他看。多吉一阵兴奋地伸出手来想摸狼背,格林忽地一转头,他急忙缩回了手,紧张得交替搓着手背,任格林嗅嗅他的袍子:“这真是狼。”他定睛看了看狼尾巴大笑起来:“给狼扎尾巴,亏你想得出来。”他乐得直不起腰:“你别说,就这么一看还真像条狼狗,草原上的人打老远判断狼和狗就是看尾巴,这能糊弄人!绝对!”

    女主人和孩子虽然听不懂我们的汉语,但看表情动作也猜出我们在说什么,呵呵地跟着笑。格林则不断反身扭头去追他别扭的尾巴。多吉又和女主人用藏语交流了一会儿,转身牵了两匹马过来说:“走吧。”

    “好嘞!”我背起早就收好的帐篷,跟主人家告别,女主人拉拉我的手示意我等等,少时从帐篷里扛出一个大麻袋来,热情地说着话。格林早迎上去蹦跳着咬麻袋。

    多吉翻译说:“她说送你两只羊腿,路上你们都可以吃。”

    难怪格林那么激动,我拽住格林的狼鬃不许他乱抢,再三谢过女主人,摸摸身上却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回赠,心里着实过意不去。我摘下脖子上的项链送给女主人,她笑着连连摆手,指指已经挂在帐篷里的那张小男孩肖像,翘起拇指说着藏语。

    “她说,不用客气,你昨天的画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他们很喜欢。”多吉翻译着。草原深处的人们确实淳朴而重情,金银对他们而言只是身外之物,况且这种柔弱细致的项链并不符合他们豪放的性格。这种慷慨的情谊在萍水相逢的城市人中已很稀有了。我在帐篷外为他们拍下很多照片:“下次我过来的时候一定带给你们。”女主人很高兴帮我把背包麻袋都在马背上捆好,挥手告别。

    策马扬鞭向西面的山麓进发,格林对麻袋里的羊腿念念不忘,一路紧随。马儿当然不乐意后面跟着一匹馋涎欲滴的狼,他翘尾巴的伪装瞒得过人却瞒不过动物的慧眼,只要格林一靠近,马儿就长嘶一声,抬起后腿尥他一蹶子警告他“离我远点儿!”格林不敢轻举妄动,展开凌波微步跟在后面,反正马也甩不掉他。

    我听说多吉在成都读大学,也是碰巧国庆回家来,顿时有了半个老乡的感觉,亲切了很多。他的嗓音很好,高兴起来了就朗声唱上几句,看来小伙子心情不错。

    “多吉,你讨厌狼吗?”我问。

    “不,”多吉瞅了一眼跟在身后的格林,笑答,“我喜欢狼,我觉得他们聪明,很抱团儿,只要是狼群的一员谁都不会丢下。”

    “哦?”我觉得多吉的回答里有故事。

    多吉勒慢了缰绳,望着天上飘远的一朵云彩,回忆也像云一样悠缓:我小时候见过狼。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正是狼最找不到食的时候。我跟着我阿爸和四个阿叔从县城骑摩托回自家牧场,路过一处垃圾填埋场,远远看见雪地上有像狗一样的动物在动。一帮人就骑着摩托停在一处地势较高的路段细看——是狼,两只大狼、三只七八个月的半大小狼。这五只狼趴在一个挖土机挖出来的填埋坑边,排成纵队,两只大狼在一头一尾,三只小狼在中间,每只狼都叼咬着前面一只狼的尾巴,像猴子捞月似的牵成一串,每只狼都用脚爪死死抠抓住雪地站稳,最后面那只大狼则背对深坑趴下,把尾巴垂挂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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