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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再闯狼山
筒状引吭高歌,天生的哭腔中多了一份成就感与自豪感——他猎杀了第一只羊。

    亦风放下帐篷布帘,忧心忡忡地说:“这样不行啊,这家伙尝到甜头了,要真把这儿当大食堂就麻烦了。”

    我点头道:“这只大羊足够格林吃上一个星期的。我们抓紧这一个星期时间向扎西和阿妈多学习一些生存技能,争取早日再上狼山。”

    这一个星期大雪不断,格林居然又找到了一头早产的死羊羔,他把羊羔拖到大羊残骸旁边,美滋滋地守着自己的冬粮,瞧把这小子乐的。不过我们该走了。我把羊羔和他吃剩下的大羊骨头打包装车。亦风清点了一下物资——几大箱压缩饼干、方便面、矿泉水、牛肉干之类。临走时阿妈又装了一大背包的风干肉和油饼,再三叮咛保重。扎西硬捆了一只大羊放在车子后备箱,说:“吃的不够了就回来!”我们感激地握手告别。

    再次驱车来到了领地附近的大河湾,我们惊喜地发现河面已经结冰。格林率先踏了上去,我们提心吊胆地试探了几次也终于踏上了冰面,这才发现我们的担心纯粹是多余的,冰面厚实得牦牛群都能通过!

    对于在成都平原长大的我来说,何时见过这么厚重壮观的冰河啊?我跟格林在冰上扑来滚去傻闹一气。格林在结冰的河面轻快地滑行,一看到冰面上有东西就凑上去嗅闻撕扯,那是随河漂浮的垃圾在冰面上停滞封冻。

    “你快看格林的脚印!”我高兴地指给亦风看。格林像幽灵一样游荡在冰河面上,平坦的积雪把格林足迹的特征存留得一清二楚。格林轻快小跑的时候,两只后爪能准确地落在前爪印上,排列成整齐的一路,像受过训练的专业模特所走的猫步,动作极为协调。由于格林抬脚幅度都不高,雪面被带出一路拖痕连在脚印后方,像一串排好队的小蝌蚪,只有在转弯的时候小蝌蚪才偶尔分成两行,这时格林前爪缺少一个指头的痕迹就清晰可见。

    亦风一路跟在格林后面仔细观察,又对照另几行我指给他看的狗爪印,啧啧称奇:“嘿嘿,我现在也能分辨格林的足印了。狼爪印可比狗爪印大得多啊。格林的脚掌就像雪地靴一样,非常适合雪面跑动。你看我的一只脚印就陷下去十厘米深,而他四只脚落在同一个点才只陷下去五厘米深。脚掌宽度和体重的比例非常完美,压强最小!如此看来,体重蹄儿小的牛羊陷在雪地里跑不动的时候,对狼却最有利。”

    亦风又对照了一下格林和狗的两种爪印,说:“都是犬科动物,为什么爪印的差别就那么大呢?格林的爪印能排成一排,而狗的爪印却是两行散开,各走各的。”

    “这要从骨骼结构来讲了。”我好不容易逮到显摆的机会,“狼的胸骨很狭窄,所以他的脚步往往能并到一起,厚实的雪面下覆盖着什么永远是未知的——可能会有荆棘或者空洞,狼跑动的时候踩踏同一个落点,每一步都能减少对陌生雪面的踩踏。跑动过程更安全。”

    亦风嘿嘿笑着狡辩道:“那如果一个落点踩到一根刺,不是四个爪子都被扎了吗?”

    “你就知道贫!”我笑着团了一大把雪向亦风扔去……

    河面一旦封冻就节约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但车子却开不过河,我们只能下车步行。河对面就是狼山,雪后的狼山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壮美,山前是开阔的狼渡滩,许许多多黑点散落其间,那是一群牦牛在吃草。

    我们带上睡袋、干粮、相机、太阳能蓄电池和营地灯等装备,其余东西暂存车里,需要时再来取。还有一只狼和一只羊,咋办?如果不牵着走,必定发生流血事件。我们考虑再三,还是由我拽住格林,亦风牵着羊上山,两个人分别控制住这对冤家。

    离开扎西牧场时,格林虽然吃过了羊羔,但冬天里的狼存粮意识很重,即使吃饱了,见到唾手可得的落单羊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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