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二十四章
熟的代价,我花钱买她长大了。”

    “听您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豁然开朗。”面对决胜千里的雷力来,女强人杨尔第一次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在霹雳、雷蕾眼里,这种场景空前罕见。

    霹雳:“自打我妈听见被我欺骗的噩耗,直到这会对着你爸,才算恢复正常。”

    雷蕾:“我爸是谁呀?他身上有种压倒一切的气质。”

    “我妈也有,见了你爸没PK过,甘拜下风。”

    “那就让她受受我爸熏陶,对你有好处。”

    “我觉得可以,像你影响我一样,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这么说定了,隔三差五把你妈牵来,让我爸提升提升她。”

    “先替家母谢过。”

    在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庭上,小样得以和方宇见面,隔着被告与旁听席,遥遥相望。

    公诉人发表意见:“嫌疑人戴一民勾结盗车团伙,长期为其提供销赃渠道,从中非法获得大额利润,符合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定义条件,应列为团伙主犯,根据对犯罪集团主要分子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的原则,事先与盗窃机动车辆犯罪分子通谋的,均以盗窃罪共犯论处。公诉方建议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其判处盗窃罪、销赃罪。嫌疑人方宇在明知赃车来源不明、证件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协助团伙更改机动车发动机号、车架号,改变车形车貌,协助销赃,公诉方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其判处销赃罪。”

    法官宣布:“现在进入法庭举证阶段。”

    周晋走上证人席,青楚从辩护席上起立,两人将共同完成对方宇有利的证明。

    青楚指着车行老板问周晋:“请问你认识这位嫌疑人吗?”

    “认识,打过一次交道。”

    “请把你们之间的接触经过向审判长陈述一遍。”

    “那天我接到方宇电话,赶到他被袭击的地点,发现他鼻青脸肿,被打得非常严重。方宇告诉我:因为他欠老板20万块钱的债,所以被他以钱为要挟,被迫改装来源不明的汽车,几次努力拒绝、反抗,结果被打。我决定出面帮方宇还债,于是亲手把一张20万的支票交到车行老板手里,取回借条。方宇为坚守不触犯法律的行为底线付出血的代价,作为朋友,我有责任和义务给他支援。”

    青楚作为辩护方,最后陈词:“审判长、陪审员,我不否认我的当事人改装5辆盗窃机动车的事实,但从辩方证人周晋先生的证词中,我们清楚知道:我当事人做这些工作出于被迫,他的犯罪行为既不是主动,更不是故意,除了与另一位嫌疑人的工作雇佣关系,他甚至不认识犯罪团伙中的任何一人,与团伙毫无瓜葛,更要强调的是,由于深知赃款拿不得,他还主动结束了与嫌疑人戴一民的债权关系,等于没获得一分钱非法收入。我们可以从一系列补救事实中,看到我当事人的行为自律、道德底线,还有他对法律的敬畏。他是个拥有一技之长的青年技师,在工作中受到胁迫,所幸没有屈服,在滑向犯罪深渊以前戛然而止,对这样一位嫌疑人,法律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惩罚还是拯救?是不问缘由、一板一眼、让他付出惨重代价?还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他新生的机会?相信审判长、陪审员最能掂量出手中法槌对一个人命运的重量,我恳请法庭给予方宇酌情判决。”

    审判长起立宣读:“法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被告方宇犯有销赃罪,基于本人主动终止犯罪行为,拒绝非法收入,予以轻判,判处有期徒刑1年。”公正的审判结果意味着一年的分离,小样大声呼喊:“方宇你要好好的,我等你出来!”

    帮方宇辩护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我的青春谁做主简介 >我的青春谁做主目录 > 第二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