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成立复兴社
。如违誓言,愿受极型,谨誓。”
纪律条例的主要内容是:
(1)不得违抗命令。
(2)不得有小组织。
(3)不得泄露秘密。
(4)不得倾陷同志。
违犯以上四条之一者,处以极型。
(5)不得贪脏纳贿。
(6)不得狂嫖滥赌。
(7)不得娶妾。
违犯以上三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名称就这样确定了,叫“复兴社”,这时蒋介石从书桌上拿起一张纸,高声地把事先用铅笔记下的几句话宣读出来:“驱逐倭寇、复兴中华、平均地权、完成革命——”念罢,抬起眼看看众人,道:“你们把这四句话拿去做纲领好不好?”
众人异口同声道:“好!”
蒋介石又道:“复兴社今天正式成立了,今后,凡是我们这个组织里的成员,一定要真诚团结,一心一意地把这个组织发展壮大起来。我就说到这里,下面进行选举。”
一会,选举结束,选举结果:“社长,蒋中正。”
同时,选举了下列一些领导人:
①复兴社中央干事9人:贺衷赛、悌、滕杰、周复、康泽、永清、潘佑强、郑介民、邱开基,候补干事3人:侯志明、赵范生、戴笠。
②复兴社中央监察3人:载龙、萧赞育、李秉中。
接下来,蒋介石又公布道:“复兴社设四个处:组织处长周复,宣传处长康泽,训练处处长桂永清,特务处处长——”
听到这里,台下的戴笠心都涌到喉头来了,他觉得这特务处处长的位置非他莫属,然而他又害怕蒋介石公布的名字不是他。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章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