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必言大而自大”之城
更困难了。”
毕竟博尔特只有一个,100米只用9″72的速度通过的,也只有他一个。假使住在北京城里,天天要过这样的大马路,恐怕世界飞人也飞不动了。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北京是把眼睛放在额头上的,做大做强,但看不到下面人的“疾苦”。作为一名定居北京的有文化的香港人,陈冠中就直接称北京缺乏“生活质感”,是“一片充满绿洲的沙漠”。
陈冠中觉得,北京不是一座可以步行的城市,路很宽,却缺少有生活感的街道。北京的整个规划造成现在孤岛型的建筑,每个孤岛自己都有商场,都有写字楼,都有住宅。孤岛型建筑旁边都是中看不中用的景观,弄点假绿地什么的,这些绿地不能用,更不能形成有意思的公共空间,所以老百姓都不能在里面生活的。城市结构不连贯,导致商业都受影响。“我们以前觉得香港太挤并不好,但现在看来说不定有好处,比如尖沙咀、铜锣湾,各种街道大家都可以穿过、可以走路。北京却很少有一条街是这样子的商业街道。”陈冠中如此感叹。
既然这样的“宽阔”并不便利,是早已被梁思成们预见的事实。为什么北京城仍执意“路大欺人”呢?
说白了,原因只有一个:咱是首都!
华夏神州,泱泱大国,作为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心脏——北京,小得起吗?不能小,也不敢小。建国初期,在对改建与扩建北京城的方案上,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国家计委就曾多次对北京的道路宽度等提出质疑,有人以“房必五层,路必百米”相讥,更有人批评这是“大马路主义”。但北京市的态度异常坚决。
1956年10月10日,时任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的彭真,在北京市委常委会上提出:
“伦敦、东京、巴黎、纽约等城市的交通都很拥挤,据说有的地方坐汽车不一定比走路快。莫斯科有些窄街道,也有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吸取这方面的经验教训。道路不能太窄。1953年提出东单至西单的大街宽九十公尺,就有人批评这是‘大马路主义’。大马路主义就大马路主义吧。不要害怕,要看是否符合发展的需要。道路窄了,汽车一个钟头才走十来公里,岂不是很大的浪费?
“将来的问题是马路太窄,而不会是太宽。我们不要只看到现在北京全市只有不到一万辆小汽车,要设想将来有了几十万辆、上百万辆汽车时是什么样子。总有一天会发展到几十万、上百万辆车的。主要的马路宽九十公尺并不是太宽了。直升飞机也要场地。在座的青年同志们,等你们活到八十岁九十岁时,再来看看是谁对谁错,那时由你们来作结论。”
北京的马路究竟该多宽,某种程度上,已经是个政治问题了。
新中国建立初期,万事待兴,作为首都的北京,在那个意识形态还很浓厚的年代,其城市发展也参照了当时的“苏联老大哥”模式——采用单中心加放射型路网结构模式。20年之后,《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出台,北京的二环、三环、四环、五环在此时被勾勒出来了,此规划奠定了今天北京主城区空间发展的格局。这种发展模式也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摊大饼”模式。
显然,离开当时的政治、军事环境讨论北京城如今的“路大欺人”,那肯定是说不清的。咱们现在就来看看上世纪50年代末,抗美援朝刚结束那会儿,在征求对北京总体规划意见时,来自军队方面的一条建议:“从国防上看,例如道路很宽,电线都放在地下,这样在战争时期任何一条路都可以作为飞机跑道,直升飞机可以自由降落。假如在天安门上空爆炸了一个原子弹,如果道路窄了,地下水管也被炸坏了,就会引起无法补救的火灾,如果马路宽,就可以作隔离地带,防止火灾从这一区烧到另一区去。”
所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