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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那年我二十一/张晓晗
尾,但是我们都明白,当时轻轻捡起的已经不再是对方,而是自己可怜巴巴的影子。之后的日子我们常常争吵,常常冷战,冷战的时间越来越长。他继续混迹于小开圈,吃喝嫖赌什么的,而我对这些圈子已经彻底厌倦,所谓的友情无非是挤眉弄眼地喊句亲爱的,扭头就在洗手间和别人说“亲爱的”,眼角割得比杨幂还糟糕。除了打牌下午茶研究化妆技巧星座运程和说别人坏话,他们的生活基本和静坐等死差不多。而我生来没有这种权力,也无这种向往,我必须靠自己获得点什么证明点什么,才能对这个硕大的冷酷世界有安全感。

    他连着出去喝了一周大酒,我拿了写偶像剧的钱飞去西藏找我最好的朋友。我无文艺情怀和宗教信仰,西藏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top3,但当时我没办法,只想去一个尽量远,远到就算我后悔也轻易回不来的地方。他得知我在西藏时,我已经在纳木错忙着“高反”了,他叽里呱啦在电话那边说了一堆,我连说句话的力气都没有,满脑子充血。沉默良久,说,我手机快没电了。于是把电话挂了。过了一会他发短信过来:你想好了,咱们就这样散了吗?我趁着关机前飞速回了一个:嗯。屏幕立马黑了。我猛吸了几口氧,把关于爱情的小心碎都憋了回去。坚定了心中的信念:活着回拉萨再哭!么么哒!

    要是这个“嗯”知道自己翻山越岭,从高原到平原,从星星下的湖边到拥堵的都会,是为了宣告一段感情的终结,会不会和我一样,也是非常难过的呢?

    豪门梦碎后,我回上海第一件事,就是再度投入工作。和所有大四学生一样,异常诚惶诚恐,和所有骗子制片吃饭,被所有无良老板剥削,恨不得伸出大腿给人家摸,总觉得自己放过任何一个小破机会就注定饥寒一生似的。于是我又去写偶像剧,工作过程一点也不顺利。我素来自认是很有小聪明的人,看过几部宫斗剧就觉得自己分分钟搞死个人是没问题的。直到入了职场才知道富二代的圈子是多么单纯。大家都比我厉害,整个办公室都弥漫着一股《孙子兵法》和孙子的气焰。大家划分着阵营,有的姑娘为了讨领导喜欢,故意给自己降工资,当她抱怨起自己交不起房租时,必然会有另一个姑娘捏着嗓子在办公室里大喊一声:“哟,没钱有什么关系啊,你有梦想啊。”然后大家哄笑。这样的段子我能连讲八百个。你捅我一刀我捅你一刀,最后伤口多得来不及贴创可贴了,还在苟延残喘地捅刀子。这过程中我也多次为没坚持傍大款而悔恨,但没想到大款真的打电话给我了。

    正在我某次开会到凌晨的时候,他打来说自己出车祸了,就在我公司附近。我扔下电脑连声招呼都没打就飞奔下楼。我到现场才知道他是酒驾撞树。我大概扫了他一眼,摸了摸鸡鸡,没有大碍。想也没想立马把发懵的他塞进前盖凹陷的车里,踩油门跑了。开了五分钟,他差不多缓过来,特别心碎地看着我,说这种情况估计也只有我能来救他,诸如此类煽情的话。我当时有点懵,什么都没说,直到开到他家的地下车库,才敢看他的眼睛。一时百感交集,因为我们的确一起经历了人生中相当重要的三年,以及很多大事,也曾相爱到心坎里。憋了一堆话想跟他说,但最后从我嘴巴里跑出来的只有一句:别再酒驾了,我救不了你。说完我腿都软了,几乎是用尽全部力气才头也不回地走出那个地下停车场,打起精神拦车回到办公室开会,像什么都没发生。当然,这之后我也为没挤破脑袋嫁入豪门而后悔过,特别是多次拖着行李箱颠沛流离的时候。我犯过很多傻,但这次选择到现在看都是明智的。离开一个折磨你感情的人,始终都是对的。

    至于那个操蛋偶像剧,我也没再写下去。就是钱包被偷的那天,我告别了城中最贵的办公楼。在地铁里啃肉包子,虽然担心着明天连肉包子都啃不上,但擦擦眼泪想到说不定马上大家真的都要死了,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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