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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叔恋爱/曾轶可
了泳池,我们彻底地俘虏了对方,融化。在昏暗的灯光下,似乎这个party已经诠释了全部自由,关于性别的,关于年龄的,关于初遇的。

    当新的阳光照进我的房间时,我意识到新的一天开始了。那位中年男人的身影像个坏旋律,在我脑海不停回放。于是我开始在心里重复所有party里那条不成文的准则:遇见就意味着离别,遇见就意味着离别,遇见就意味着离别。洗了澡,吹干头发,换上干净的衣服去学校整理论文。晚上还有一个party,我得在这之前做完今天所有的论文研究。作为一个天才学生,座位右上贴着的座右铭赫然写着:会玩必会学。噢,今天的水烟用量是平时的两倍,好像有种思念类似物在渴求它。

    夜幕降临,今晚的party开始了,可我还沉醉在昨晚。突然有一瞬间厌倦了跳舞和狂欢,索性躺在沙发上喝酒,而后喝空了面前桌上的所有酒。隐隐约约看到有一个白衬衫的中年男子向我走来,是他,大叔。我试图站起来,可我已经站不稳了。快倒下之时他抱起了我,朝酒吧外面奔去。闻到熟悉的香味,情不自禁在他臂弯里开始猛烈地呼吸。现在我没有问他去哪里,就像昨晚我没有问他是谁。言语是留给陌生人的,我想,而我觉得他如此熟悉。“吻我吻我吻我……”他一边抱着我在跑,一边对我低头耳语着,没记错的话,这是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吻他,我用指尖轻轻地抚摸着他,当他的皮肤开始升温,眼神开始炙热,慢慢地,我靠近,献出了今晚唯一的吻。看着他脖子上淡红的唇印,我也开口说出了对他的第一句话:带,我,回,家。

    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某一个钢铁涂鸦门后,是他的家。巨大的画板直立在客厅,画上有一位弹着吉他的女人,温婉而坚决,好像吉他是她的武器。屋顶水晶灯的帘子勾勒出了一个浴缸,紧接着一张圆床。床边一把吉他,一包香烟,一个笔记本,上面过于清秀整齐的字体跟整个房间有些格格不入。他把我轻轻放在床上,然后自己躺下来,放了一张年代disco,留了一盏夜灯。他从背后环绕着我,慢慢靠近,呼吸的热的空气被吐在我耳廓,清晰而麻木。慢慢地我开始期待,他突然把头像小孩一样靠在了我肩上,均匀地呼吸,貌似准备拥我入眠。

    “你什么都不打算做吗?”我问道。我像一波被喊停的潮水,翻滚着又不得不下沉。

    他坐起来,关掉CD,拿出了电脑,连上音响,抽了根烟,放了一首Air Supply的making love out of not all。

    “I kno o   o lie...”

    他让歌曲给了我答案。

    我听着歌,看着他有岁月痕迹却依旧不羁的侧脸走神。一曲放完,我偷偷地试探,问:

    “你喜欢我吗?”

    他敲打了几下键盘,一首Bruno Mars的love the way you are随着鼓点轻轻蔓延。

    “cause you’re amazing,just the way you are...”

    这男人的心思被毫无保留地唱出来,我沉醉在这特别的回答方式里,靠在他腿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第三天醒来,第四天醒来,第五天醒来,第六天醒来,都是在他的床上。

    嗯,我们在一起七天,睡了七天,互相拥有了七天,欢笑哭泣了七天,其实就是,恋爱了七天。

    在这七天里,你从来不会知道他有多特别。

    当年轻男生送我项链手表时,他送了我一把镶着贝壳的吉他。当年轻男生带我去游乐场时,他在海边租了一艘帆船。

    当年轻男生对我信誓旦旦时,他说:“我们会一起去那个地方。”当年轻男生追问着我爱不爱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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