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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来信/李娟
    2001年冬天,我在一家寻呼公司培训时认识了风华。我们太穷,就凑合着住到一起,起灶搭伙。她是回民,若我在外面吃过汉餐,再回家同她用同一副锅碗吃饭,无论吃什么,她都会又吐又泻。就这么灵。害我不敢在外面吃猪肉,悄悄地吃也不行。

    我们合租的房子没有窗户,小小的一间,很黑很黑,进门必须开灯。好处是房东家的暖气烧得特足。我们把洗过的内衣晾在暖气片上,半夜给烧糊了。

    走廊对面住的是几个在夜总会工作的,她们白天睡觉,晚上上班。她们总是穿戴炫目。当时的我很纳闷。看她们这副光景,不像没钱的样子,怎么也住这种地方?

    当时风华同学在一家音像品批发超市打工,月工资五百。交通费和伙食费自理。她感到前途灰暗,于是下班后,在附近的夜市摆地摊。先是卖蚕豆,批发了一大袋。我实在不知那有什么好吃的,居然也卖完了。算是风华的第一桶金吧。接下来她又卖饮料,名曰“高橙”。2.5升的超大桶,两块钱批发,四块钱卖。肯定是假的咯。我们自己都能看出来,更何况顾客!于是到头来只卖掉了两瓶。第一桶金算是赔了进去。

    虽然是假的甜味黄色水,毕竟是花了钱买来的,剩下那几大瓶我们只好自己拼命喝。喝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喝完。令人诧异的是,这种伪劣到极致的饮料,拧开盖子,居然也会喷出一股气儿!居然还压了点碳酸进去!才两块钱啊,制造商得下多大的本钱!

    那时风华二十一岁,白天去乌烟瘴气的商贸城打包装货,晚上回家练摊。没有青春。每天用一只罐头瓶装了稀饭,稀饭上浮两根榨菜,算是午餐。没有奇迹。

    后来我去了广告公司上班,算是体面的营生。过得却仍然是多年来同样的穷日子。每天穿过半个城市徒步上班。当时她也换了工作,她打工的地方离我的公司不远。有一天下班,特意陪我走了一趟,把她累劈了。她便非常同情我。她虽然吃不起午饭,总还坐得起公交。

    我不但坐不起公交,也吃不起午饭。有几次她轮休时便在家做了饭给我打包送来。几乎都是西红柿炒鸡蛋。我之前不喜欢吃这种菜,之后也不喜欢。但就在当时,喜欢得要死。

    回民有早婚的传统。很快她在家人的安排下相了亲。我在一旁偷偷过了眼,感觉是个黏黏糊糊的家伙,没啥出息的模样,便悄悄劝她放弃。她当时也信誓旦旦,说肯定不可能跟这种人过一辈子。结果,两人第一次约会就彻夜未归。害我一晚上提心吊胆,不知是先杀后奸还是先奸后杀。

    第二天早上这妞儿才回来。原来两人在人民广场的纪念碑下默默坐了一个通宵。靠啊。

    得知贞操还在,我继续吹风,说尽那小子的坏话。她继续信誓旦旦地保证立刻分手。然而有一天,我突然提前回家,两人衣冠不整,从床上跃起。我叹口气,事已至此,罢了罢了。

    他俩结婚时何止“家徒四壁”!根本连个家也没有。所谓新房,只是一处简陋得令人心酸的郊区出租屋。婚后,两口子跑到火车站附近支摊卖快餐,渐渐地日子能过了。可是风华很快怀了孕,妊娠反应很大,只好关了店回家养胎。那时我已经回到了阿勒泰,仍然穷极。2005年的冬天去看她,倒了无数趟车才找到她所在的村子。那时孩子刚出世,健康可爱。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正是大年三十。这两口子虽然不过汉族年,还是想法子给我煮了一锅体面的饺子,算是年夜饭。好吃极了。大年初一我就走了。

    然后发生了一些事,彻底失去了联系。

    后来,我收到了一封她的来信。

    我失去过很多朋友,但从不可惜。既然渐渐发现了分歧,有了争吵,有了误解,再交往也是无益。更重要的是,缘分尽了,他们加于我的力量渐渐弱了,他们抓不住我了,便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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