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给胡山林Ⅲ
胡山林先生:
您好!
2月15日信收到。写作之乐,莫过遇知音。您的理解和阐述,比我的解释更细致,更周全,更易于一般读者接受。评论还得是您写。我于此道还是隔膜,不管是评论别人,还是评论自己。大概是我太受限于自己的角度。也曾有人邀我去讲点儿什么,可一上讲台便不知从何说起,干巴巴的几句就完了。这样的时候我更希望别人提问,并不是说我一定能回答得好,我是对问题本身有兴趣——若是想过的事,便有他乡遇故的快慰;若被问倒,就有了新问题。这样说是否有些狂妄了?不过,我一向看写作更像解题——为解自己心中之疑。不期对别人有用,事后发现对别人竟也有借鉴,“作家”这碗饭才吃得心平气和。
韩少功说过:明确的事写散文,疑难的事写小说。另外我想,用小说写疑难,会更生动、更真切,直叙思想就怕太枯涩。理论的高明是提炼简单,小说的优势是进入复杂。另外,解读者更易站在不同角度说话,写作者难免陷于固有角度而难于自拔。自己解释自己的小说,总觉有些滑稽——是说自己无能呢,还是要堵别人的嘴?这有些极端了,甚或是偏执。事实上,我在上封信中已对《丁一》作了些解释。但那解释,第一仍是站在固有的角度;第二——说句不谦虚的话——它比小说的内涵差得太多了。若一一解释呢,又不如写小说了。
我从不认为“主题先行”有什么错;错也是错在被人强迫,或被强势话语所挟持。个人写作,自然也是要先有个立意,不可能完全即兴而终不知所为。轻蔑思想的,或是不知思想已在,或就是虚张声势。当然,思想也是出于生活,但这差不多是句废话。为什么有人总还是要强调这类废话呢?为了掩盖思想的苍白?
小说就是借尸还魂。魂,即思想,即看待生命或生活的态度。(我猜上帝的创造也是借尸还魂,看这些被吹入了灵气的有限之物,于无限之中,如何找到善美的态度。)有尸无魂,则如性泛滥,继呈性无能,无论“专一”还是“乱交”结果都一样,唯“丁一”固守一处或换着地方地发泄,并无“我”在表达。未老先衰的人群或文化,要么是严格强调传统(固守一处),要么是张扬绝对自由(随便换地方),少有看重思想的,结果觉醒与不觉醒的都不是精神。尼采的“超人”一定是指,人的精神或思想——总归是态度——要不停顿地超越自己。胡适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更是说要保持思想的激情,当然了,实践万万要谨慎。
有点儿离题了(咱们的通信不必太拘于我的作品,大可以更随心所欲些个)。不过我还是同意您的意见:作者也可以直接说说自己的作品,尤其要是能跳出固有位置的话。我只是觉得,现在的作家也好,演员也好,都太愿意走上前台了。自己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的作品不好,否则干吗那样写和演呢?可这样一来,只怕促销之风更胜。广告不可以没有,否则用户“不知有汉”。但轮番“轰炸”的,就要怀疑是骗——用户替它给电视台行了多少贿呀,倒说是它养着文化!
也许还是像您我这样的交流要更好些,优劣均可畅所欲言,争辩一下也是自然,甚至尖刻些也无妨。眼下的气氛不适合批评,弄不弄离题万里,哗哗啦啦就转向了立场和人格。就此打祝
祝猪年好运!
另外,有家出版社愿意出我的书信集,若将我给您的几封信收入其中,可否?又因我欠着不少文债,想将您与我关于《丁一》的通信先期在刊物上一同发表,您是否同意?等您的回音。
史铁生
2007/3/6
附:
史铁生先生:
您好!
回想上封信我建议您有时不妨直接出面和读者交流,向读者解释一下您的作品,这情景,颇像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