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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隙碎笔3
者,必不是无,仍是黑夜,心魂的黑夜。人们习惯说光明在前面引领,可光明的前面正是黑夜的呼唤呀。现成的光明俯拾即是,你要嫌累就避开黑夜,甭排队也能领得一份光明,可那样的光明一定能照亮你的黑夜吗?惟心神的黑夜,才开出生命的广阔,才通向精神的家园,才是要麻烦艺术去照亮的地方。而偏好实际,常常湮灭了它。缺乏对心魂的关注,不仅限制了中国的艺术,也限制着中国人心魂的伸展。

    十二

    “普遍主义”很像“高于”,都是由一个自以为是的制高点发放通行证,强令排异,要求大家都与它同,此类“普遍”自然是得反对。但要看明白,这并不意味着天下人就没有共通点,天下事就没有普遍性。要活着,要安全,要自由表达,要维护自己独特的思与行……这有谁不愿意吗?因此就得想些办法来维护,这样的维护不需要普遍吗?对“反对普遍主义”之最愚蠢的理解,是以为你有你的实际,我有我的实际,因此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可是,日本鬼子据其实际要侵略你,行吗?村长据其实际想强奸某一村民,也不行吧?所以必得有一种普遍的遵守。

    十三

    语言也是这样,无论谈恋爱还是谈买卖,总是期望相互能听懂,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就不如各自回家去睡觉。要是你听不懂我的我就骂人,就诉诸强迫,那便是霸道,是要普遍反对的。可是,反抗霸道若也被认为是霸道,事情就有些乱。为免其乱就得有法律,就得有普遍的遵守。然而又有问题:法律由谁来制订?只根据少数人(或国)的利益显然不对吧?所以就得保证所有的人(或国)都能自由发言。

    说到保护民族语言的纯洁与独立,以防强势文化对它的侵蚀与泯灭,我倾向赞成,但也有些疑问。疑问之一:这纯洁与独立,只好以民族为单位吗?为什么不更扩大些或更缩小些?疑问之二:民族之间可能有霸道,民族之内就不可能有?民族之间可以恃强凌弱,一村一户中就不会发生同样的事?为什么不干脆说“保护个人的自由发言”呢?

    本当是个人发言,关注普遍,不知怎么一弄,常常就变成了集体发言,却只看重一己了。只有个人自由,才有普遍利益,只因有普遍的遵守,才可能保障个人的自由,这道理多么简单。事实上,轻蔑个人自由的人,也都不屑于普遍的遵守,道理也简单:自由一普遍,霸字搁在哪儿?

    十四

    远来的和尚,原是要欣赏异地风俗,或为人类学等等采集标本,自然是希望着种类的多样,稀有种类尤其希望它保持原态,不见得都有闲心去想这标本中人是否活得煎熬,是否也图自由与发展?他们不想倒也罢了,标本中人若为取悦游僧和学者而甘做标本,倒把自己的愿望废置,把自己必要的变革丢弃,事情岂不荒唐?

    十五

    前不久,可能是在电视上也可能是在报纸上,见一位导演接受记者采访。记者问:“有人说您的‘中国特色’其实是迎合外国人的口味。”导演说:“不,因为我表现的是人的普遍情感,所以外国人也能接受。”我便想:什么是普遍情感?这普遍是谁的统计?怎么统计的?其依据和目的都是什么?以及被这统计所排除、所遗漏的那些心魂应当怎样处置?尤其,这普遍怎么又成了特色?是什么人,会认此普遍为特色呢?是不是由市场判定的普遍?是不是由外国口味判定的中国特色?

    一个创作者,敢说他表现的是普遍,这里面隐约已经有了一方“父母官”的影子。一个创作者,竟说他表现的是普遍,谦虚得又似过头,这岂非是说自己并无独到之见?一个创作者,至少要自以为有独特的发现,才会有创作的激情吧?普遍的情感满街都是,倘不能从中见出独具的心流,最多也只能算模仿生活。内在的新异已被小心地择出或粗心地忽略,一旦走上舞台和银幕,料必仍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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