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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从道光二十六年至咸丰七年,没有日记的日子
刻肚子疼,所以乡人才不得不替小流氓立庙。连个小流氓都可以成神,受到人民群众膜拜爱戴,试想洪秀全心里是多么的窝火。

    千人砸庙,毁像废祠,当地领导干部不敢吭声,假装不知道。但这事却惹火了洪秀全的一个老乡,生员王作新。王作新可是看着洪秀全长大的,才不信他是什么耶弟,就率了本地的团练,浩浩荡荡出发,把正在传教的冯云山当场逮住,移交官府问罪。

    正当王作新押着冯云山,行至半路之时,忽见后方烟尘滚滚,数百名光脚板拎锄头的农民,在两名拜上帝教中层干部曾亚孙、卢六的率领下,追赶了上来。王作新不虞对方人手众多,慌不择路之际,丢了冯云山匆忙跑路。

    侥幸逃回去后,王作新越想越上火,就专门写了状纸,赴县衙状告冯云山等人妖言惑众,欲行谋逆。

    接到状纸的县令叫王烈,他说:咱们大清国,讲究的是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可以胡乱来的,那王作新,你说洪秀全、冯云山等人谋逆,可有确凿证据啊?

    证据……王作新很上火,从县令大堂上退下来,派了亲信去打听冯云山等人的下落。不久打听得教主洪秀全,为了掩人耳目,带着弟子冯云山、曾玉珍,躲藏在一个信徒卢六的家中。于是王作新再次秘密出动团练,午夜入村,偷偷的摸到卢六家,发声喊,打破门窗而入,当场将洪秀全、冯云山、曾玉珍并卢六掳走。

    这一次,王作新长了心眼,不再去县令王烈那里告了,而是直接将洪秀全四人押送到了主管当地司法工作的上级领导、巡检司那里,并附上了洪秀全写的怪书,作为这些人谋反的物证。

    这个巡捡司,类似于现在的信访办,收到王作新的诉状之后,巡检司这里批了个处理意见:请知县王烈同志认真办理此案。

    结果转了一圈,案子又转回到了知县王烈的手中。

    当时知县王烈看了这个案子,鼻子差点没气歪,心说这个王作新,你可真能多事,非揪住冯云山这伙人不放,到底是什么毛病啊?

    把案子一审,发现洪秀全没干过什么出格离谱的事儿,而曾玉珍是当地有名的财主,就是被自家教书先生冯云山,给忽悠得有点脑子进水。于是王烈将洪秀全、曾玉珍当庭开释,冯云山和卢六,暂时收入狱中,待另案审理。

    威武,退堂!

    洪秀全走出牢房,站在大街上四处一看,发现这时候已经到了年三十,他人生创业的第四年,就以大弟子冯云山入狱,而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8)洪秀全创业第五年

    创业第五年,洪秀全沦为了一名违法上访者,属于典型的不稳定人群。

    他是出狱之后,突然想起来在广州的时候,听罗孝全主教说过的,两广总督耆英,允许中国人信奉并传播基督教义。于是洪秀全就想,看来要想救出我的大弟子冯云山,非得去广州找总督耆英上访不可。

    于是洪秀全奔广州,递诉状。这一来一去,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因为地方官府派出的截访人员四处拦堵,道路难行。等好不容易到了广州,一打听,两广总督耆英,十日前刚刚御任。后任的总督新官不理旧债,让洪秀全无计可施。

    而就在这一年里,负责审查冯云山案子的知县王烈,也已经退休离职了,新任县令叫贾柱,他把冯云山从牢里提出来一审问,没发现什么大毛病,就将冯云山定为无业游荡的不稳定人员,命两名衙役押送他回原籍,在群众监督之下劳动改造。

    却说那冯云山,无怨无悔的传教两年,已经精熟于人的心理,于是他在路上耐心细致的作两名衙役的工作:兄弟啊,信主吧,信了主,上天庭享福,不信主,蛇虎伤人啊……正所谓灯不点不亮,话不说不透,人不忽悠不犯傻,两名衙役被他苦言相劝,终于毅然决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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