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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爱情契约要坚守
    另一桩事,同样是有史定评的,朱高炽对他亲爹朱棣没有感情。所以他在守孝期间,照样是不辞劳苦地幸御后宫美女,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人性化的做法——但是民众却未必能够接受。

    所以呢,朱高炽为了省心,将太子朱瞻基轰到了南京,他自己则腾出肥手来,全心全意地为国家为民众做点实事。

    做什么实事呢?减税赋,平冤狱,兴仁政,御美女……总之是什么也不能耽误。

    为前朝冤臣齐泰、黄子澄平反;为大儒方孝儒平反;为冤死的解缙平反。尤其是为解缙平反,摆明了朱高炽不认亲爹朱棣这个槌子。

    正在忙乱之际,突然发生了一件饶有趣味的小插曲。

    有个灵山卫指挥,大概算是团级干部吧,名叫张忠。有一次出差,路过真定府,途中邂逅了一个美貌的女子,四目相望之时,两人顿时触电,都有一种仿佛前世相识的感觉。一个是非卿不嫁,一个是非卿不娶,于是就迅速地绽开了美丽的爱情之花,结成了一家。

    张团长这边正在大办喜事,忽然接到了衙门的传票,原来是有人告发他强娶民女。明明是人家女孩子自己答应的,怎么能说是强娶呢?就是强娶!因为那女孩早已许配给了别人,但是当张忠登门求婚的时候,女方家长一看,这位军官不错啊,年轻,有社会地位,又有钱。自己生养的宝贝女儿,当然要嫁这样的人家,就悔了旧婚约,把女儿嫁了过来。

    可那户人家岂肯罢休?于是就上大堂击鼓鸣冤,“冤枉啊……我老婆被一个当兵的给抢走了……”

    事情闹大了,各级官员纷纷赶来,讨论这个案子应该如何处理。有的领导认为女孩子应该归张忠,自由恋爱嘛,没理由拆散人家。有的领导认为这么个搞法不妥当,你恋爱再自由,也不能够把人家的女人恋走吧?

    众说纷纭,议论纷纷,各执一辞,争执不下。

    没办法,这么高难度的案子,非得明君朱高炽亲审不可。

    仁宗朱高炽兴奋不已,亲自登堂审案。他说:“全体起立,这个事,是这么个样子的。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这个女孩子,她很美貌是不是?她深情地爱着张忠张团长是不是?那这个事就好办了,判决张团长和她的婚姻无效,立即解除,还有还有,让那女孩卷起被窝卷,去告状的那家里去住。你们以为如何?”

    可……为啥要这么个判法呢?

    因为,朱高炽严肃地解释道:“这个女孩子已经收了人家的聘礼,这就是事实上的婚姻了。现在你又遇到了真正相爱的人……你怎么不说去爱一个乞丐?噢,碰到有钱的张团长,你就有爱情了,碰到没钱的乞丐,你的爱情就没有了?怎么会这么巧劲?朕不是反对她爱张团长……爱谁谁谁。朕只是提醒你们,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世上的每个女孩,都像她这样打着爱情的旗号,大搞嫌贫爱富,视神圣的婚约为儿戏,旧约未解就和新男友入洞房,在农业社会时代这么一个搞法,社会的根基,还会存在吗?人生的契约,还会算数吗?”

    所以,不仅是这女孩子要背包袱卷去她的第一届丈夫家,而且她的父亲母亲,统统都要交付有司问罪——什么罪名呢?撕毁契约,不按合同办事,这个罪名没冤枉他们吧?

    还有还有,还有那个张团长,要立即查清楚,他在向女方家里求婚的时候,是否知道人家女孩已经有了婚约。如果他不知道,不知者不罪,批评一下,让他以后注意。如果他知道还这么做,那咱们就不好意思了,他也要负连带责任。

    群臣听了,不由得纷纷鼓掌,连声说:“这案子判得太妙了……”撕毁契约,违反合同法,这个法律条文的引用,真是太不了起了。

    肥仔朱高炽淡然一笑:“既然大家没什么不同意见,先散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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