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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孙悟空
    玄奘开着白色的SUV一路西行,沿途路过许多城市,也遇见过许多人。困了他便趴在车里睡一会儿,饿了就在路边的小便利店买些速食食品,有时候还会在野地里撅着屁股点酒精灯煮泡面吃。

    没有紧迫的日程,没有如影随形的粉丝,想唱什么唱什么,唱得再荒腔走板,也没有制作人在录音棚里大吼大叫。作为一名前著名歌手,他已经好几年没有享受过这种流浪的待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忽然发觉自己有点寂寞。

    虽然自弹自唱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玄奘希望还是能有一个搭档——不是李世民那种事务型的搭档,而是能在音乐上志同道合的伙伴。

    以前的白马寺乐队里,有好几个出色的乐手,都是李世民从各地重金挖过来的。他们在音乐方面都有天赋,表现无可挑剔,可玄奘始终不大喜欢。他们每天按部就班,按照合同的要求歌唱、跳舞、演奏,连开玩笑都有预先策划的脚本。

    白马寺的乐手们表现没有破绽,也没有激情。音乐对他们来说,只是谋生的手段,不是爱好。与其说他们是音乐人,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群音乐上班族。

    玄奘从来没跟他们合练过,他们从不会提出任何音乐上的建议,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手里的乐谱,把每一个音都找得很准,准得令人发指,令人索然无味。玄奘非常厌恶这种循规蹈矩,他在各种场合经常即兴发挥,不是突然把调子拔高几度,就是砸毁乐队的吉他或其他乐器,让这些上班族被计划外的袭击搞得手忙脚乱,找不着调儿。每次阴谋得逞,玄奘都会高兴那么一两分钟,旋即变得更加失落。

    玄奘出走的一个原因,正是他实在不想和这些忘记放盐的面包继续待在一个烤箱。

    “不过一个人去西天,未免太寂寞了。”玄奘对着后视镜自言自语。白色SUV的引擎发出一阵呼噜呼噜的声音,像是在赞同主人的话。

    组成一个像样子的摇滚乐队,至少要四个人:主唱、吉他手、贝斯手和鼓手,这也是在漫长旅途中凑一桌麻将的最低数目。

    “哎呀哎呀,不过这东西勉强不来的。”玄奘抓了抓头,这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秃头,“像我这样的傻子毕竟不多。”如果李世民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坐着,一定会非常赞同这个评价。

    这时候,仪表盘上的红灯亮了起来,车子该加油了。此时他正置身于一座忙碌的城市里。这里大部分建筑都是方方正正的,外表是未经修饰的水泥原色,放眼望去,视野里是蒙蒙的一片灰白。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几乎没人驻足停留,也没人西游朝这辆SUV多看上一眼。摇滚玄奘握着方向盘慢慢在街上移动,发现马路两侧除了各种各样的基金、证券公司与银行,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招牌,甚至连家书店或服装店都没有。

    玄奘在街上转了很久,终于在城市的边缘找到一家加油站。

    他把车子开进去,按了按喇叭,一个疲惫的中年男子拿着油枪慢吞吞地走过来,眼袋大得吓人。

    “老板,加油。”“嗯。”老板熟练地拨开SUV的油盖,把油枪放进去,“出远门啊?”“对,去西天。”“好远,做投资项目去?”这句话让玄奘有点噎着了,他抓了抓头,才回答道:“算是吧,我想去寻找真正的音乐。”“真正的音乐……那一定很值钱吧?”玄奘明智地闭上了嘴,把老板扔在车旁加油,自己钻进加油站的小超市转来转去。一会儿工夫,他买了几袋面包、一打啤酒、一罐口香糖和两盒铅笔——最后一样不是用来写字,而是用来咬的。他从小有思考时咬铅笔头的习惯,而开车时的思考时间很漫长。

    他抱着这一大堆东西来到柜台,老板也已经加好了油,回到收银机前开始结账。玄奘无聊地左顾右盼,无意中看到柜台旁边扔着一个大纸箱,纸箱里堆着许多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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