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龚德柏亲历的黑狱
同时审问)则一致答称:“我凭良心,实在不知李等是匪谍。若昧良心说话,天理难容。”于是诱供骗供,方法用尽,仍无结果。
直到一九七五年蒋介石死了,蒋经国宣布减刑,李鸿等四人列入开释名单,要放人了,总要有个罪名、有个刑期,这时才发给他们判决书。罪名是“阴谋颠覆、进行策反”,判处无期徒刑。但因他们已经坐了二十五年牢,又获减刑,所以,才活出牢门。而不肯诬攀他们的潘德辉、吴颂阳各判七年,罪名是“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早巳出狱。潘德辉出狱后还来拜访过我,他说他太太受到拶指的刑求,也被关了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