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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史上最隆重……离婚
回家听候发落。其中孔道辅、范仲淹的遭遇是最经典的,皇宫、家、城门变成了三点一线,太监们、宫使们如影随行,没有半点的停留,把他们直接赶出京城,变成地方官。

    其余的蒋堂、郭劝、杨偕、马绛等人或降职、或罚款,凡是参与者人人有份,无一幸免。于是效果就出来了,不再是什么杀一儆百,而是真正的全军覆没。并且更加惨痛的是,这件事变成了宋朝言官们椎心刺骨的噩梦,他们的权力瞬间缩水,丢掉了最重要、以及最基本的两种武器。

    诏书里明文规定,从此言官们再想说什么话,只能私下里偷偷写好奏章,再通过非正式渠道转达,才能请皇上过目(密具章疏)。这也就是说,他们连正常上书,让文武百官第一时间知道他们弹劾了什么,都做不到了;

    再不准拉帮结伙,一窝蜂地找皇帝、宰相搞集体辩论(勿得相率请对)。这就是说,他们从此丢了要求和皇帝面谈的特权。

    那么综上所述,还能再找出什么言官的权力吗?不能说、也不能写,能做的似乎只有沉默。理解到了这一点,就应该明白吕大宰相所渴望的理想办公环境是怎样的了——不仅要为所欲为,而且对反对的声音都零忍耐。

    要荣耀且清静地生活!

    多么强悍的人生,但是副作用也跟着出现。

    你能压倒言官,但真能压制声音吗?

    前者只要有权力就可以做到,后者就纯粹是做梦,要知道就连残暴凶狠到秦始皇、汉武帝的程度,当时都有记载君王暴行的史书留存了下来,一个宋朝和平时期的浅资历宰相,再加上一个刚亲政的24岁小皇帝,就想让天下人都闭嘴?

    尤其是只用了贬官、罚俸这样的小招数。

    当天的开封南城外,出现了集会抗议的场面,那是为范仲淹第二次贬官送行的队伍。时间往前翻,上次是5年前的天圣六年,那时他因为要刘娥退位,被赶出了京城。那一次也是百官送行,大家举酒致敬——“范君此行,极为光耀。”这一次,他被当天遣送,时间太急迫了,可是仍然有官员紧急赶到了南城。

    再次举酒——“范君此行,愈觉光耀!”

    范仲淹有点苦笑,做了点分内的事,有那么大不了吗?他随口作了首诗回赠给这些不畏强权的朋友,同时也给这个事件定了性:“重父必重母,正邦先正家。一心回主意,十口向天涯。”话里话外,他仍然在强调废皇后是要不得的,并且他们言官这一次绝对没有错。

    那么错的是谁?前因后果细细思量,他把目标精确地锁定到了一个人的身上——吕夷简。从头到尾,只有这个人是错的,除了吕夷简之外,没有坏人!

    这个极端的论断在公元1033年时的范仲淹的心里是半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偏激的。范仲淹的人生分几个阶段,在这时他的眼里世界只有黑白两色,不为忠者即为奸,非此即彼,绝无混淆。而且分析起来证据确凿。比如说,皇后错了吗?

    言官们早有答案,“郭后自居宫中,不闻有过……”至于耳光门事件,言官们选择性失明;

    皇帝错了吗?

    答案是错了,但是情有可原。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他太年轻,而且刚刚亲政,做什么都没有经验,正是需要大臣们辅佐的时候,而皇帝也及时地向大臣咨询了,结果却这样糟,正说明了该大臣的该死性。

    问题集中到了吕夷简的身上,根据范仲淹的思维,这人从根错到了梢,从头坏到了脚,无论是原则上、还是细节上,都堪称人渣,无可救药。具体分析如下:首先,支持废皇后就等同于赶走亲妈,这是在人伦上的堕落,连最基本的人格都已丧失;其次,此人在与言官的较量中只重势力,不顾道义,明里一套很光明,让言官们奔走在政事堂、大殿等最正规场合,可转过身后,就开始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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