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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怀孕的女人
己找人代课,同时将薪水让出。奇怪的是,这种不人道、不合理的做法行之多年,倒也没有女教授抗议!当我提到“淡大不给女教授产假时”,一位女教授说:

    “谁说没有?你可以在家休息两个月,只不过要找人代课、不支薪罢了,谁说淡大没有产假?”

    唉,有这样的女教授,也难怪有这样不合理的待遇。一个愿打,一个爱挨打吧!

    婆婆或许会坚持你“坐月子”;想想,在八月天的台北,一个月不洗头,大概不太好受。但是,媳妇和婆婆之间的分歧,由孩子的出生而滋长的,恐怕还不只于坐不坐月子的问题。媳妇要让宝宝趴着睡,说是比较有安全感而且头型美丽;婆婆说:“那怎么行?孩子会闷死!”媳妇要让宝宝少穿点衣服,婆婆说:“那怎么行?孩子会冻坏!”媳妇要这样,婆婆说那样;在大部分的中国家庭里,可能最后总是要听婆婆的,因为婆婆地位尊贵,因为中国男人以做“儿子”为主,做“丈夫”为次,因为初生的婴儿属于整个大家庭,是负传宗接代大任的长孙,而不单纯的属于生他的女人。

    在一个西方的家庭里就比较简单。孩子的母亲有最大的权利,任何人都得尊重“生母”的权利。我的婆婆很清楚地认知:宝宝首先是我的儿子,其次才是她的孙子。对孩子的教养,她可以从旁帮忙,或是提供过来人的经验,甚至于表示不同的意见,但她最后一句话永远是:“当然,决定还是在于你做妈妈的。”

    我喜欢这个方式。上一代与下一代的经验不同、观念有异,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地变化中。对孩子的教养观念绝对是差异多于同意的。两代人同时争取对孩子的“主权”,冲突就避免不了。那么这个“主权”究竟应该给做母亲的,还是给做奶奶的呢?我相信母亲有天赋的权利,任何剥夺母亲生、养权利的制度都是不合生物原则的。

    钟敏,我不是要你生了孩子之后去革命。不管怎么样,婆婆也是爱孙子的,这个世界,凡有爱的事情都好办一点,怕的是恨,不是爱。我希望你的宝宝会在爱中出世,在爱中成长。八月,你将有忍不住的欣喜。

    华安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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