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为什么我们总是神话爱情》——艾米
搞糊涂了。
3、论点与论据之间互相矛盾
离作家这篇文章的论点是:“人们总是神话爱情,而又一次地神话了爱情”。
既然论点是人们神话爱情,那么在论述过程当中,就该选择一些人们神话爱情的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但离作家举的一些例子,都不是“神话”爱情的例子,而是“神话”的反面——“人化”。
先说说什么叫“神话”。“神话”本来是个名词,简单地说,就是有关“神”的“话”,也就是有关“神”的故事(myty。跟“神”相对的是“人”,或曰“凡人”。人跟神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是会死的(mortal),而神不会死(immortal)。
如果要把“神话”用成动词,就应该是“神化”,也就是“使之(成为)神”的意思。但离作家在这里显然是把“神话”当动词用的。现在我们就照离作家的用法,把“神话”当动词用,那么“神话爱情”的意思就是“使爱情(成为)神”,也就是“使爱情达到神的高度,成为凡人不可企及”的意思。
很明显,离作家举的例子刚好是“神话爱情”的反面,因为全都是世间存在的、凡人可以做到的东西,比如“责任”,“牺牲”,“道德准则”,“悲伤之美”等等,这些都不是在把爱情提到“神”的高度,而是把爱情降到“人”的高度。如果离作家说人们把爱情“人化”了、“世俗化”了,那还差不多,但是用这些例子来证明人们总在“神话”爱情,就刚好成了反证,把离作家自己的论点驳倒了。
离作家还举了做例子,说把爱情“神话”了。但是看过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里写的爱情都是最柴米油盐的东西,从老三帮静秋清被单开始,到他帮静秋打工,送她胶鞋,再到他送静秋去医院看脚,都是非常生活化的东西,是“神”们不会做也不用做,只有“人”们才会做的事。大家被这个故事感动,从中看到爱情之美,是因为老三“做人如做诗”,也因为大家有一双诗意的眼睛。即便是最柴米油盐的事情,被老三充满爱情地一做,就成了一首首爱情小诗,再被大家充满诗意地一看,就顿时变得诗情画意起来。
显而易见,“我们”并没有神话爱情,也没有神话爱情,是离作家自己在神话爱情。
离作家一开始就以高于凡人的姿态,否定了“我们”对爱情的种种理解。别看离作家很亲民地说“为何我们总是神话爱情”,离作家这个“我们”实际上是“你们”,因为离作家自己显然是不包括在里面的,离作家是高于“我们”凡人的,飘飞在一个“我们”凡人够不着的高度,俯瞰着世上芸芸众生的“我们”,指点说:诺,你以为你知道什么是爱情?错!你说的那些个“责任”,“牺牲”,“悲伤之美”等等等等,都不是爱情。
离作家就像一个爱林至尊,仿佛自己不仅有盖世爱功,手里还有爱林秘笈。但离作家的爱林秘笈是什么呢?扭捏扭捏了好一阵,离作家才闪烁其辞地说:“而爱情本身,作为一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其内涵实际上从来没有变过。”
不知道离作家说的这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是不是象其它几个作家一样,指的是性冲动?可能是,因为在离作家否定掉的东西当中,唯独没有性冲动,说明离作家也是一个“本能派”,那几个作家把本能当人性,离作家则把本能当爱情。
既然离作家说过爱情是不可定义的,那又何苦要给爱情下个“一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的定义呢?离作家说爱情的“内涵”一直没变过,那就等于是说爱情可以定义,而且离作家知道这个定义,不光知道定义,还知道它定义的历史(“一直没变过”)。
看来离作家也爱甩几个大词,不过离作家比那几个作家技高一筹,那几个只甩甩写作和文学评论方面的大词,离作家就不同了,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