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珀、尤可为:操盘手的江湖
了。”但是,不少球员在机场就逃之夭夭,比赛最终“流产”。事后,俱乐部告知中国足协,他们不再参加2007年中甲联赛剩余比赛。如此潦倒的境遇,在中国足球历史上还是首次。与G7革命的罢赛相比,这次“流产”和裁判、俱乐部派系纷都没有什么关系,而是王珀再也无力“黏合”球队了。
本来,原来的球队成员大多来自大连长波、西藏惠通、陕西国力三支球队,而来呼和浩特后,球队更是引来多名辽足球员,四种力量交织在一起,王珀本事再大,也不免挂一漏万。6家俱乐部(陕西国力、西藏惠康、大连长波、哈尔滨队、山西路虎、呼和浩特队)覆灭的罪过,只好由他“风雨一肩挑”。
一位辽籍球员说得更直接:“王珀来了就是让我们打假球,而当时队伍里面也有人在赌球,他们之间关系就水火不容了。”
因涉嫌在山西对广药的比赛中商业贿赂,王珀目前已经被警方拘留了。在此之前,他打赢了一场官司的一审。
2005年3月18日至4月15日期间,《足球》连续刊发《追债九年,王珀害我妻离子散》《西安事变,本溪小市谈“珀”色变》《证据可送王珀蹲15年》《王珀连打三个电话求饶》《四面楚歌,王珀官司不断》及《我目睹王珀开价500万元》等6篇该报记者的署名文章,在罗列王珀的罪行中,包括赌球和操纵比赛。
随后,王珀在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足球》“报道严重失实,恶意丑化原告形象”,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经济损失90万元”。哈尔滨中院经审理判《足球》败诉,要求被告《足球》报社在报纸头版显著位置刊载向王珀的道歉声明,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王珀精神抚慰金5万元。《足球》上述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但高院维持了原判。近日,《足球》的二审代理律师表示:“有关王珀赌球的真相,《足球》当年是否有违新闻规范,是否侵犯其名誉权,都有望随公安介入而真相大白于天下。按新《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我们有机会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生效判决,改判驳回诉讼请求。”
当初一审判定王珀胜诉,他的表现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体坛周报》写道:“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王珀胜诉。这也是涉足足坛三年多来始终非议不断的王珀唯一一次赢得为自己正名的‘战争’。”“也许是为了表达洗刷‘恶名’的决心,也许是出于对西藏足球的热爱,王珀说:‘我计划把这5万块钱全部捐给西藏体育局,希望他们能够把这笔钱用到西藏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培养上。’”“我实在是被诽谤、中伤到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地步,不通过法律实在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了!那段时间,我在大连家中几乎连楼都不下,整天把自己锁在12楼的家中,只有方便面是我的朋友……”《体坛周报》甚至连续跟踪报道这位充满爱心却饱受误解的人物,不惜跟其他报纸大打笔仗。
4年前,记者重访他“忽悠”过的本溪高中。县电视台记者郑大勇的摄像机中,还留有大量王珀当年身穿海军大校服参加活动的影像。最让他记忆深刻的就是那次王珀赞助县高中的“义举”,王珀把一个写着10万元的木牌子送给县高中的师生。鲜红的红领巾戴在王珀的脖子上时,王珀显得很神气,那一次,王珀甚至从沈阳拉来了歌舞团女演员助兴,然而在秀了一把之后,一分钱没有到账。10年了,仍然只有那块木牌子。
10月下旬,尤可为的消失给足坛带来了地震级效应。
全世界好像只发出一种声音:“尤龙为去哪里了?”从厦门打到成都的电话充满了惊惶,打电话的人甚至不断表明,只是受“圈外”的朋友之托,要找他“有点事”。
据谢菲联球员说,10月27日在毛家湾基地还见过尤可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