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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命君王绝代词——李煜
    二主词,中主哀而不伤,后主则近于伤矣,然其用赋体不用比兴,后人亦无能学者也。

    ——吴梅《词学通论》

    温飞卿之词,句秀也;韦端己之词,骨透也;李重光之词,神秀也。词至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

    ——王国维

    世人一提到李煜的为人和思想则概而论之为亡国之君“苟且偷安”、“纵情声色”、“侈陈游宴”、“迷恋宫廷豪华生活”,词作“只是追怀过去宫廷生活的享受,没什么可取”等等。如此评价是否公正呢?其实李煜虽失其为君,却未失其为人,作为一个人,他的人品和为人处世,还是应当给予肯定的。面对强敌与淫威之主,他虽无力也未能抗争到底,但却并非一味屈服;身为囚徒之后,终日以泪洗面,从未曲意逢迎,一直不忘故国,而不像臭名昭著的阿斗刘禅,蜀亡被俘时,司马昭邀宴,他竟喜笑自若曰:“此间乐,不思蜀!”最后李煜被宋太宗派人用牵机药毒死,据说这种毒药,人吃后状如机弩,前仰后合,就像被拉开又放手的弓,一会直一会弯,如此数十回,便一命呜呼。可知李煜之死,实在惨不忍睹。

    而关于李煜之所以被宋太宗毒死,相传是由于看了李煜作的《虞美人》一词。词中抒写了亡国之痛和幽囚之悲,物是人非,境过时迁的感受。宋太宗对此词极为不满,因为它使得已经归降大宋的南唐旧臣多有下泣者。他怕南唐会东山再起,所以就发生了牵机药之事。正是“一江春水诉怨愁,愁肠吐尽命也休”。

    陈廷掉在《白雨斋词话》中评价李煜之词为“于富贵时能作富贵语,愁苦时能作愁苦语,无一字不真,无一字不俊”。可以说,后主词是他天才直感的产物,其先天不拘的才情加上后天习来的卓越的艺术描述力使他的词呈现出“粗服乱头不掩国色的天姿”。他的词处处体现着不首雕镂的本真之美。真挚之情贯穿了李煜一生的词作,其前期词多为帝王家的流连光景、浅斟低唱,论情感厚度无法与后期相比,但却均为发自内心的真切感受,“不失其赤子之心”。

    李煜前期的词风婉转缠绵,等被俘后,词风一转而成大开大阖,幽伤、怀念、哀叹、郁结,那种“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一向偎人颤”、“叫郎悠意怜”的情调没有了,“无奈夜长人不寐”的描写也没有了,从而迈进了他作品本身的最高境界。这一时期的作品,意境大,感慨深,力量充沛,具有较大的感染力。他的《破阵子》一首,是他被押北上辞别太庙时写的,描述了离开南唐时的情景:“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风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销磨。最是仓惶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有人认为全词流露出作者对南唐帝王生活无限眷恋、怀念的情感,身瘦鬓白倒没有什么,最难忘却的是旧时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然而这首词是在李煜被俘后所作以追述离别南唐之事。这首词的上半阙极写南唐强盛时的状况:南唐有过广袤的国土、富足的经济、豪华的宫苑。而后李煜笔锋陡然一转,十分沉痛地说出了一句:“几曾识干戈!”南唐国这美好的一切,都只因为自己不识“干戈”,即从来不注重也不懂得军事而一手断送了。词的下半阙写今日囚徒生活。但囚徒之苦,莫过于回首亡国受辱那一刻,因此,李煜极为典型地抓住了国破家亡、辞别祖庙、身成俘虏那最惨痛的一幕:“最是仓惶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这一幕,也许只有几分钟,但却使他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牢记过错,为的接受教训、以求进步;不忘耻辱,目的在发愤图强、以求雪恨。这是人之常理。假如李煌早识干戈,何至今日仓惶辞庙而身败国亡呢?他的这种实实在在的深刻反思检讨,并非“懊丧”,实为悔恨之后的觉醒。这就不难解释后来为什么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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