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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之子伦勃朗
    年老的伦勃朗坐在两个年青画家和一群漂亮姑娘中间。他们把站在街边的伦勃朗当成疯老头,请他喝酒,叫他扮演所罗门王。伦勃朗也许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年轻时代,接受了这个邀请。

    “忧愁和智慧一同生长……”

    在一片哄笑声中,伦勃朗背诵着所罗门王的箴言。也许是酒的原因,他的老眼潮湿明亮。向着哄笑的年轻人,伦勃朗说了他的一生。

    这是影片《伦勃朗》的最后一段。之前的字幕是“最后一年……”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只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一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绝然不同的。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佛罗芒坦视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1606—1669年)是莱顿一家磨坊主的儿子,父亲让他上大学,想使他成为法律家。由于天性爱好绘画,伦勃朗只上了6个月大学就休学了。他先跟从鹿特丹的一位画家学艺,17岁时去阿姆斯特丹,进了一位崇尚意大利画风的、很有名声的同乡画家拉斯特曼的画室。功成名就之后,伦勃朗的第一批作品是画他父、兄、母、姐的肖像,其中以他的一幅戴金盔的兄长肖像最出色,显示出了画家新的探索成果:用光的明暗强烈对比手法,突出形象的主要部分,造成心理刻画的效果。这种画法使主题鲜明,尤其受光部分的质感极为强烈,画面的其余部分则很暗,欧洲的美术史家称之是“紫金色的黑暗”。不久,他的巨幅《杜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年作)的集体肖像画,又确立了他的艺术声誉。这种带风俗性的集体肖像画,是时代的需要。在照相术未问世以前,资产阶级同业公会都喜欢悬挂这种画。

    伦勃朗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28岁时与一位名门闺秀莎士基亚结婚,这时他的绘画声誉已初步确立。莎士基亚原是画家认识的一位美术商威廉布尔克的表妹,伦勃朗是被邀给她画像时认识的,两人一见钟情。伦勃朗坚决要娶她,可她的亲戚不同意。自小失去双亲的莎士基亚是已故吕华顿市长的女儿,并拥有一笔相当大的遗产。伦勃朗不顾一切反对,几经努力,这对恋人终于成了眷属。

    妻子富裕的家庭成为伦勃朗事业成功的基础。伦勃朗的肖像画在中年以后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艺术水平,直言之,就是朴素、真实、注意人物的内心世界。写实主义肖像画以朴实无华为尚,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艺术标准。它能被人们理解,也最经得起岁月的考验,在鉴赏与审美上也有持久的意义,伦勃朗的肖像画所以能与历史长期共存,也在于此,而且朴实无华更能揭示出一个普通人形象的纯真心境。

    直到1642年妻子去世前,伦勃朗一直是上流社会的肖像画家。此后,他的事业开始衰落,伦勃朗开始陷于债务之中。当伦勃朗1669年去世时,他除了几件旧衣服和画具外,没有留下任何财产。人世沧桑,人情冷暖,给伦勃朗的绘画打上了强烈的生活烙印。

    事实上,人生的巨大变迁的确造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大改变。在他生活顺遂的40岁之前,他的绘画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缺乏独创性然而却有着熟练技巧的人物肖像画,如《解剖课》和《造船者》等;另一类是以夸张甚至是粗野的风格创作的神话和宗教画,如《普洛塞耳皮那被抢》和《参孙的失明》等。此时的伦勃朗尽管也是荷兰的一位优秀画家,甚至也可以称为天才,但却不会是一位有巨大影响和独创性的大师。在他的妻子去世后几年,1644年,伦勃朗生活的每况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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