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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楼”兴贪
提出质疑,周良洛的“经营城市”的理念到底剑指何方?周在任朝阳区副区长时就为北京永泰房地产公司催要返还款及协调隔离带拆迁问题提供过便利,得到过好处,在其担任海淀区区长时提出“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海淀区”的思路,力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其实就是在为楼市腐败埋下伏笔。

    此案侦结后,熟知腐败交易详情的办案检察官陷入沉思:身为一区之长,也是一方父母官,他与房地产商勾结,收受他们的高额贿赂,然后房地产商再把价格不菲的房子卖给购房者,面对周良洛一案中涉及的那些耳熟能详的楼盘名称,每个购房者肯定倒吸一口冷气!虽然与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受贿3671万元相比,周良洛受贿1670万余元算不上“之最”,与其他楼市腐败官员的职务相比,周良洛也算不上“最高”,但是作为一个直辖市重要辖区的行政一把手,插手房地产事务,直接从中谋取私利并触犯法律而“落马”,他应该算是第一个。之前,虽然楼市腐败官员多,但大多集中于城建系统或分管城建的领导,因房地产腐败而倒下的城市行政一把手还未出现过,周良洛开此先河,这不能不说是高房价持续升温,楼市腐败升级的一个强烈信号!

    近年来,夫妻共同腐败的案件被曝光得越来越多,如铁道部建设司原副司长严健夫妇、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健夫妇、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夫妇、江西省上饶原市委书记王兴豹夫妇、安徽供销社原主任许道明夫妇等等,任凭平时多么意气风发,一旦东窗事发,夫妻双双变被告。

    反贪部门经多年办案发现,夫妻共同腐败的形式有多种多样,不过主要不外乎以下两种:一种是夫妻二人同是官员,禁不住诱惑,又少了必要的监督,于是有机可乘,联袂贪腐,甚至互相攀比。这是一对名副其实的“夫妻贪官”,既可各自为政,又可以“官官相护”,通过“权力对敲”以获取权力红利的最大化;另一种则是夫妻一方做官,而另一方借机进入商界,或者只是开几个“影子公司”,以便让权力与商业珠联璧合。凡心明眼亮者都知道,这些公司真正涉足的不是市场经济,而是官场经济。在此意义上,从商实为搭建一个个能够为其家庭输送权力红利的收费站、利益中枢或者“贿赂漂白机”。

    周良洛夫妻也没有逃脱这个痼疾,和过去“贪内助”直接帮“官丈夫”在家收钱相比,周良洛的妻子鲁小丹则是采取了既安全又高效的隐蔽措施,轻轻松松完成了800多万元的“家庭作业”。鲁小丹,1962年出生在冰城哈尔滨,曾在北京歌华公司工作。随着周良洛的“步步高升”,鲁小丹的工作也是几经转换。为了避人耳目,也为了能更加自由地捞钱,2000年1月,鲁小丹与他人合伙注册成立了北京盛世风华现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01年2月,又注册成立了北京诚信世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主营业务均为“企业形象策划”。但是实际上,这两家公司都属于典型的“不务正业”,它们的主要用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进行转账。为便于汇聚权力红利,周妻鲁小丹先以“策划企业形象”为名行“洗钱”之实,她与周良洛一同受贿的800多万元就是主要通过这两家公司转账后放到自己的口袋里的。

    当这对夫妻走上法庭,站在“腐败一线”被提起公诉时,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与许多贪官夫妻“大难临头各自飞”不同,周良洛在法庭上对部分涉及他妻子的受贿指控提出了异议,竟然想“保护”妻子。不知道是周良洛良心发现还是另有隐情。难怪有旁听者悄悄议论:“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紧临北京三里屯的幸福二村,周边使馆相邻,环境幽雅。小区32号楼1单元201室,建筑面积达283平方米,主人正是此次同庭受审的周氏夫妇;与其直线距离不过50米的35号楼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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