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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恋名表的金融大鳄
后,王雪冰出差到香港,时任华晨公司副董事长的吴小安为感谢王雪冰对他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到王雪冰住的酒店送给王雪冰价值25万元的“宝玑”手表一块。

    王雪冰并不满足于收受别人奉送的钱物,他还中饱私囊,侵吞公款。王所在的南方地区某公司所用资金,是利用王担任银行行长、总经理等职务的便利,通过期权交易等商务经营活动中筹措来的公共财物。从1996年3月至1997年9月,在从事管理和经营活动期间,王雪冰利用其担任公司实际负责人的职务之便,指使有关人员用公司的资金,先后为自己购买瑞士产名贵手表10块,王雪冰将这10块手表据为己有,并通过其妻弟存入银行保险箱中。

    (文/辛怀)

    法律制度建设是非常重要的。西方先哲亚里士多德早就有过精明过人的论断,他认为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是衡量事物是否合乎正义的尺度”。邓小平生前曾多次强调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的重要性,他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并做出了“还是法制靠得住些”的深刻判断。

    王雪冰受贿案再次呈现出了近年来一些腐败案的共同特点:一旦握有权力之柄,便等于拥有了资源配置的大权。这种权力的运作如果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规范作保障和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加上掌握这种权力的人不能正确看待与使用手中的权力,放松自我管理,让私欲恣意泛滥,便极容易产生用权力换取金钱的权力寻租现象。

    预防和根治腐败,应当以法制为先。我们期盼着公共权力在社会的运作中逐渐走向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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