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王国”功臣之罪
2006年6月20日,曾任曲靖卷烟厂厂长的云南省烟草公司副经理魏剑,被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现年53岁的魏剑,是在素有“烟草王国”之称的云南,继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涉嫌贪污犯罪外逃、玉溪卷烟厂原厂长褚时健犯贪污罪被判刑之后,落马的第三个卷烟厂厂长。因此,其因受贿犯罪被判刑,格外引人关注。
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于一体,贫困面广大,经济欠发达,目前尚有600万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云南的经济结构比较单一,拥有丰厚利润的烟草行业,历来是云南的经济支柱产业,其税收占全省财政收入的70%左右。因而,烟草行业的发展与稳定,在云南的经济和社会格局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十年来,云南烟草企业的领导对国家和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先后有三个大型卷烟企业的厂长,因为腐败问题受到查处。使烟草行业的功臣陷入了振兴企业有方,抵制腐败无术的怪圈。”云南省烟草行业有关人士如是说。
魏剑受贿案的发生,对整个云南烟草行业而言,犹如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12月至2002年9月期间,被告人魏剑在担任曲靖卷烟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非法收受美国瑞辉公司总裁黄文辉(已被判刑)等人送的人民币80万元、美金2.3万元(约折合人民币19万余元)、港币2万元(约折合人民币21282元);指使并伙同被告人魏明(魏剑之弟)非法收受吴飞鹏送的人民币240万元和苏洪波、王荣波送的人民币80万元及陈志送的奥迪A6轿车1辆(价值人民币55万余元)。
耐人寻味的是,魏剑曾任玉溪卷烟厂工人、工艺员、生产工艺科科长、质量部部长,在玉溪卷烟厂最为红火的时期,是深受褚时健提携的为数不多的得意弟子。
曲靖卷烟厂一位中层干部说,魏剑是在该厂步履艰难的1993年,调离条件优越的玉溪卷烟厂,以技术干部的身份,到曲靖卷烟厂任副厂长的。1998年,他任厂长后,利用掌握卷烟核心技术和谙熟烟草市场运作的优势,实施品牌扩张战略,开发出“福”、“石林”两大系列品牌产品,优化了产品结构,提升了卷烟品质。在此基础上,加大销售投入,组建营销网络,促进卷烟销售逐年上升。同时,大刀阔斧地推行改革措施:实行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公开招标制度,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裁减、分流企业职工2000多名,比例高达36%;建设花园式工厂,绿化覆盖率达65%。
从1998年至2002年,企业产值年平均递增近10亿元,利税年平均递增近4亿元。曲靖卷烟厂为此获得“全国500家大型工业企业”、“全国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等殊荣,厂长魏剑也被评为“中国知名企业家”、“云南省劳动模范”。
伴随企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职工的收入成倍增长。身为厂长,魏剑的工资收入加政府奖励,每年不低于40万元。这样的收入水平,在经济较为落后的云南,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评论说:“像魏剑这样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无论是当卷烟厂厂长,还是任烟草公司副经理,其实到什么地方都用不着自己花钱。因此,470万元贿赂款,不应该对其具有诱惑力。”但受贿的问题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透过魏剑辉煌和堕落的轨迹,不能不让人联想起他的师傅褚时健。褚时健1979年任玉溪卷烟厂厂长后,凭借坚毅的性格和朴实的作风,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经营发展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五的现代化烟草企业,每年创造的利税近200亿元。在全国180多个卷烟企业中,玉溪卷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