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的“恐怖袭击”
厅刑侦局田局长。陈志明白对方来意,他一下子瘫软在地上……
对抗讯问两天后,陈志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陆续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因案情重大且涉及副省级干部,该案被层层上报并移送省公安厅侦查。7月13日早7点,省纪委在接到公安机关汇报后,当即和段义和谈话,曾经在仕途上风光一时的段义和,很快低下头承认自己有罪。随后,陈常兵也被警方迅速抓获。
得知陈志被捕后,廉德金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他想过自首,但是又怀着一丝侥幸,他对陈志这个“铁哥们”的江湖义气还是寄予很大期望。他幻想倘若陈志不供出自己的话,那就可以瞒天过海。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廉德金在幻想和恐慌中还没待几小时,就落入法网——7月15日凌晨零点5分,济南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亲自带人赶赴平阴,在廉德金家中把他抓了。
2007年9月5日,爆炸案主犯段义和、陈志被执行枪决,陈常兵被判处无期徒刑。这起轰动一时的“副省级高官炸死情妇案”的“案中案”——平阴县刑警大队原教导员廉德金非法运输爆炸物案,于10月30日、11月22日两次开庭审理后,于1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廉德金犯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廉德金提出上诉。2008年4月18日,济南市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廉德金对自己为陈志提供炸药、雷管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他在看守所写下洋洋万言的悔过书,表示后悔一时“交友不慎导致犯罪”。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他再深刻地忏悔也晚了……
(文/金童)
对于这个被市民们戏称为“恐怖袭击”的爆炸案,在当地政府部门的一次通报上给出了包含三个“最”字的定性——建国58年来性质最恶劣、影响最坏、蓄意爆炸杀人涉嫌官员级别最高。
时年29岁的廉德金,因工作表现突出,在出事前不久被提拔为平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正如他在“陈述”中说的:我没有想犯罪的目的,由于陈志是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又是朋友,以建房为由向我索要爆炸物品,过于相信他,交友不慎,上当受骗,走上犯罪道路。
看来,廉德金的“不幸”是因为认识了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志;而陈志的“不幸”,则是他摊上了个高官叔叔段义和。但“不幸”的真正根源究竟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