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花局长财色兼收
向媒体表示:检察机关只调查贪污受贿行为,“是否涉嫌受性贿赂不属检察机关侦查范围,没有调查,也没有最后证实”。
据介绍,这是由于我国法律条文中在这一方面尚属空白。
深圳市湖贝路2000号,是罗湖区公安分局办公楼,门前那张由公安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公安局”牌匾仍引人注目。
罗湖区位于深圳市中部,辖区面积78.89平方公里,以商贸、金融、信息、旅游、酒店服务和房地产为主,是深圳市商贸、金融、信息的中心。
安惠君似乎也清楚这一点,5年前她在公安部一次研讨会上称:“罗湖分局的辖区,与香港一河之隔,一方面商业很繁荣,商品交换的原则无孔不入,另一方面境内外的思想文化在这里交汇,这就每时每刻都在考验着、锻炼着我们的队伍……”
数年之后,言犹在耳而物是人非。
在2005年2月1日召开的深圳市纪委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安惠君案被重点提及。会议披露,2004年与安惠君一起被纪监部门查处的局级干部有9人,市管企业领导3人,处级干部44人,其中2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当时会议上,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黄丽满在会上叮嘱领导干部,年关要过好“廉关”。
历史还有惊人之处,数年之间,同一个地方,同一家单位,腐败案同样发生在罗湖公安分局最高层身上。
2000年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彭虎有期徒刑8年。经查,彭虎所犯受贿罪,就是其在担任罗湖区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分局局长时,他曾多次收受贿赂,并为子女谋利。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人士表示,无论安惠君还是彭虎,其案发时间之长和隐匿之深均令人咋舌。一个事实是,此二人均为调离公安系统之后才东窗事发(彭虎曾任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南山区公安分局局长,1998年被立案查处时任南山区人大主任),“这使得公安局长这一职务变得敏感起来”。
如安惠君任公安局长期间,罗湖的区委书记、区长多次被交流或提拔,而安惠君却始终位置稳固,其个人权势更是与日俱增。以至于上司和下属均很难说清她的生平及履历。
相关信息显示:深圳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尤其是加大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等干部的交流力度。
深圳市纪委第四次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称,法制化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最高形式。今后五年,深圳将通过各项具体措施,包括深化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投资、金融制度、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规范权利运行的监控机制以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损害百姓利益不正之风的惩处机制等,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文/左佑)
安惠君是否涉及性贿赂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且将贿赂的内容限定为财物。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根据目前法律规定,性贿赂还不能进入司法程序,但这应当是属于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有重大影响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对公众做出答复。
我们不能说掌握权力就必然意味着腐败,在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和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避免地有人掌握着这样那样的权力。难道掌权的就一定腐败吗?答案很简单,不。我们要针对的是王小石所揭开的公司上市的公关潜规则,以及那些把潜规则当作法定游戏规则的人。王小石就是把潜规则当作法定规则,这才是他真正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