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白宝山千里杀人案
做掩护。十分不巧,有位老汉途经军械库到自家菜地去干活,恰恰看到白宝山和吴子明。行动前遇到了人,打乱了白宝山的计划,他必须加快行动的速度。他撬开铁门,一进院子就端起了枪。他的枪法的确很好,两条狗都被击穿心脏,一条在院子里毙命,一条死在值班室办公桌下。白宝山、吴子明迅速撬开3号库房的大门,进去查找一遍非常遗憾,库房里并没有枪支弹药。两人出来,又撬开1号库房,结果是空空如也。
这一次,白宝山又没达到目的。
白宝山、吴子明返回他们的出发地——那片榆树林,处理掉撬杠等作案工具后,两人步行上路。仍然没骑摩托车,也不能坐班车,虽然慢一些,但留下的线索少,遭追捕的机会也就少。然而,这样却辛苦得多,两人整整走了一夜。凌晨4点左右,他们在路边休息,遇到另一个走夜路的男人。不幸的是,白宝山背着枪,被那个走夜路的无辜者看到了,他顿时起了杀心。白宝山把枪摘下,猫着腰追了过去。白宝山没追几步就开了枪,对方应声倒地。他走到跟前,又补了一枪,夜行者当即被打得脑壳开裂。白宝山检查死者的衣兜,翻出他的身份证,然后和吴子明在戈壁上挖了个坑,把死者掩埋掉。
库房被撬,狗被打死,但并没丢失什么东西——现场给人这样一种感觉:作案人目标并不明确。
专案组人员分析案情时,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一起治安事件,不一定是刑事犯罪。当事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打狗吃肉,原准备用鱼钩套狗,后嫌麻烦,干脆开枪把狗打死。第二种意见比较尖锐,即:对方是奔着武器弹药而来,但他们并不知道军械库已经搬迁。这个判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作为一种描画和推理,在逻辑上比较清楚。
由于“7·5案件”的性质不好确定,那么侦查手段和侦查范围也就都不好确定。尽管如此,在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传强的指挥下,调查工作以141团场为重点,扩大到周围相连的几个团场。调查对象,一是公开使用枪支的人;二是能接触到社会上“黑枪”(文革期间散落到社会上的枪支及国外贩卖入境的枪支)及有犯罪前科的人;三是身份复杂的人员。
技侦部门对现场子弹进行了鉴定,子弹弹底标志为“75-81”,使用的枪种应该是五六式半自动或自动步枪。根据采集到的鞋印判断,两名当事人,一个身高在172~173米,另一个应在175米以上。
10天过去了,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到新疆后的诸事不顺正让白宝山觉得来疆计划实在是策划不周时,谢宗芬突然给他提供了一个重大信息。原来谢宗芬的邻居,也是四川人,他家的女儿在乌鲁木齐市一个叫“边疆宾馆”的地方当翻译,大约每周回家一次。谢宗芬串门时跟刘家女儿聊过闲天。刘家姑娘说:“边疆宾馆的生意可好做了,赚钱容易得很。”谢宗芬不大相信,刘家姑娘说:“你不信啊?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那里的人都是拿着提包麻袋装人民币的。”
这个消息让白宝山精神大振,决定立即前去踩点。第二天一早,白宝山和谢宗芬两人坐班车去了乌鲁木齐。走到商贸城,谢宗芬要到交易市场里边看看。白宝山在外边等她时,看到交易市场门口有很多人,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包,鼓鼓囊囊的。有人打开,那里边装的竟是一沓沓百元的人民币,还有美金。白宝山心里已有了不同于抢棉花款那样的全新的打算,他必须再搞一支枪,而且是手枪。
回去后的当天晚上,他和吴子明详细讨论了如何搞手枪的事情。两天后吴子明就为白宝山提供了一个对象,他名叫姜玉斌,家住在147团场,工作单位在50公里外的149团场,是149团场警务区的警长。两人立刻着手,利用吴子明的弟弟吴子兵托姜玉斌帮他在149团场买羊的事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