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六章 学者高官拿钱不办事
在这次出访期间,身为团长的丁力架不住团员们的纷纷请求,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出访路线,带团先后到了津巴布韦、肯尼亚和埃及3个国家参观游览,这次参观也将此次出访时间延长了3天。

    回国后当时并没有人追问,这件事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是,事过半年,不知是谁无意中把这次活动的情况透露出去,接着就有一封"群众来信"寄到了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这封信另外一个举报内容是丁力的个人财产大大超过工资收入,举报人怀疑丁力的钱可能是企业送的。

    2006年2月24日,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接到举报后,经研究决定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3月10日,纪检组向丁力宣布立案调查的当天下午,丁力连忙将自己个人存款中的105万元转到了他的一位中学同学名下,另外的37万元转到了他原来的一位同事名下。

    迅速转移有"做贼心虚"的嫌疑,他的举动更引起了纪检组的关注。3月24日,纪检组对丁力进行了双规。在双规期间,丁力不但详细说明了出国期间违规超时旅游的过程,更向纪检组交代了他先后收受企业、同学、朋友钱物的情况,甚至连中学同学为了帮助他出书送给他钱的事情也全部交代了出来。这些钱累计起来,差不多75万元。

    按照现行的刑法386条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就意味着按照丁力自己的交代,起码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这时候丁力并不了解刑法的具体规定,他甚至只承认拿了企业和个人的钱,却根本不承认自己是受贿。

    丁力不肯认罪的最初原因,是他认为相信组织才全部讲清楚,他以为"讲清楚"就没事了。当纪检人员告诉他这种行为是受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时候,刚开始丁力还跟纪检人员犟嘴。经过纪检人员的耐心解释之后,丁力一下子后悔了、害怕了。随即,在案件进入司法环节后,丁力在被羁押期间开始研究一些刑法书,他觉得自己原先的交代"可以辩解一下",所以检察官提讯时丁力就毫不犹豫地翻供了。

    其实丁力对法律规定还只是一知半解,没有理解透彻。侦查人员就有关法律规定逐条进行讲解,对他进行了"耐心教育",帮助他准确理解法律规定,让他了解什么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真正内涵,并提醒他在双规期间的交代算是自首,如果翻供就难以得到从宽处理了。后来丁力在供述中说,他"亲身体会到组织和检察机关真心实意的关心",所以最终决定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赔,以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丁力的交代从海南某饲料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某公司)谈起。

    2002年2月的一个晚上,丁力接到农业部原来一位调到外地的同事电话说:"有几个朋友聚会,你来参加一下吧,一起吃个晚饭。"丁力盛情难却,当晚来到朋友预定的饭店。除了早已认识的熟人之外,通过交换名片,丁力认识了海南某公司的总经理林先生。林总经理简单向丁力介绍说:"我们公司是搞饲料科技的,在海南的规模比较大,希望丁局长多多关照,有机会到我们海南去视察工作。"

    林总经理当然是客套话,但丁力却认了真。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丁力的女朋友没有去过海南,一直向往那里的海岛风情。他兴奋地说:"有机会我一定去你们海南的公司看一看。"

    这次聚会之后,林总经理经常打电话盛情邀请,丁力也一直想着去海南的事情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解密中国大案Ⅲ简介 >解密中国大案Ⅲ目录 > 第六章 学者高官拿钱不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