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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国焦炭配额第一案
直接给领导递材料,这其中包括一些很有见地的文章。吴功阳在外经贸部人事司工作时,曾去厦门大学招收应届毕业生,认识了一个叫叶小天的年轻人,叶小天分配到商务部下属的某国有大型企业工作后,担任汽车贸易部副经理。叶小天对中国汽车市场很熟悉,吴功阳觉得他对汽车贸易业务很有眼光,因此两人常在一起探讨业务问题。叶小天提出想在领取汽车配额方面更加方便,吴功阳让他写一些关于他们公司在经营汽车方面的情况给主管司局和部领导看,这样有利于他们公司的形象。过了不久,叶小天就写了一份他们公司关于汽车进口方面的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经过签批后,报到了商务部,后经过吴功阳转给了副部长,副部长批给了机电司,让他们作参考。客观地说,这份报告对叶小天在商务部的影响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叶小天当然不能忘记吴功阳的提携,2004年吴功阳做专职秘书的最后一年,叶小天送给了吴功阳1.3万美元。

    老老实实做事,明明白地做人,受人钱财替人办事,一直是吴功阳的处世原则。但是,这种原则在一个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上体现出来,往往成为慷国家之慨。直到被逮捕后,经过长时间的反思,吴功阳才认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在法庭上,吴功阳哽咽着说:“今天站在这里,我感到很惭愧。做专职秘书前两年,我工作一直很努力,后来是我自身原因,思想上有所改变,法律意识淡薄了,有些事情当时在做的时候,很少向法律这边想。通过一年多的反省,感觉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对的,给社会国家造成特别大的危害,特别是帮助过我的领导、同事,还给我的家人带来了伤害,所以一直以来我是认罪的,我认罪是因为希望自己在良心上得到一丝宽慰。我愿意受到法律的惩处,希望将来能够重新回归社会,为社会和国家做点事。”

    2006年春节过后,李霁月被双规后供出了吴功阳。2006年3月26日,刚刚到单位上班的吴功阳被中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2007年7月4日,吴功阳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事发山西,一根绳子拴住一串蚂蚱

    孟丹和吴功阳出事是李霁月“咬”出来的,那么,又是谁咬出来李霁月的呢?

    以李霁月为中枢,围绕机电、焦炭进出口配额发放的寻租链条有两端:一端是发放和管理配额的外贸系统官员,另一端则是各地使用或倒卖配额的企业。

    李霁月倒卖焦炭配额的销路主要在山西,在山西市场,李霁月首先接触的“下家”是范萍,范萍时任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兼国际贸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下半年,李霁月计划“倒卖”4万吨配额给范萍,前提是按三七开,李霁月要“拿大头”。

    但一开始,范萍放弃了这笔买卖。她在山西的神通广大是超过李霁月想象的。她曾是山西省商务厅焦炭出口协调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这里正是山西焦炭企业领取出口许可证的必经之地。如此不公的买卖在当时范萍是看不上眼的。

    但是遭拒的李霁月并不恼怒,她有足够的耐心。生意场上的博弈,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合作只是时机的问题。

    果然,2004年11月商务部回收了配额分配权之后,范萍从省商务厅获得配额的渠道中断了。她不得不再次建立起与李霁月的关系。这一次,李霁月笑了。

    在持续两年的合作中,李霁月一共向多家企业倒卖了16万吨焦炭配额,其每吨“中介费”最高近200美元,最低也有14美元。

    那个时候,正逢商务部与欧盟就贸易进行多边谈判。由于中国的焦炭占到全球市场的60%以上,国内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国际市场的重感冒。

    震惊全国的“焦炭配额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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