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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师复仇血溅研究院
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王衍芳对自己杀人的罪行供认不讳。

    2006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衍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给绝望者以希望,是社会和谐的起码底线

    王衍芳目无国法,杀人手段狠毒,实属万恶不赦,似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3条人命,3个家庭,顿时毁于一个不理智的报复。王衍芳的杀人动机难道不该令我们感叹深思吗?

    我们首先应该想到,如果不是王衍芳赌博不上班,甚至还有倒卖设备和涂料配方的行为,领导们会为难王衍芳吗?难道两位领导就一定是害得王衍芳妻离子散、生活无着落的直接仇人?也许是因为当时研究院的某种规定或者集体讨论,院长、书记不得不这样做,也许是因为院长、书记办事不太圆滑结下了仇恨。因为他们当年恰好在那个位置上,他不得不为王衍芳的仇恨承担风险。

    但在本文中,我们应该还注意到一些关键词:改制、承包、辞退、返聘……,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个单位“改革”的历程。王衍芳参加工作不久就成为研究员,说明他不是什么也干不成的草包。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经过一次次人生打击,1998年44岁的王衍芳最终因为单位“改制”被实实在在地淘汰了。

    如果将一些单位“改制”的措施比作“地图”,这些措施就是一把软软的看不见的匕首,被这把匕首所伤的人,更多的是自己舔舔伤口继续挣扎在人生的苦旅中。但是,总有不堪重压的人会就走极端,王衍芳就属于后者,而凶手王衍芳在杀人时连“地图”都免了,直接举起菜刀就砍向领导,这种行为令人发指,也令人深思。

    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那些现在手中还有些权力的领导们需要记住。

    当然,把离开单位8年的王衍芳的犯罪原因完全归罪于企业、甚至归罪于改革和领导,也是毫无道理的。根据有关材料证实,研究院在两位被杀害的老领导带领下,获得几十项省部级科技奖,其中陆院长个人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享受国家级特贴的国内知名专家。他们领导的研究院年收入由几百万元发展到上亿元,连年被北京市评为北京市科研院所中的前十名,科技人员收入大幅度提高,研究所的广大员工非常爱戴、尊敬这两位老领导!

    猛一看,这起血案猝不及防,突然发生,是偶然事件,但要看到王衍芳的复仇已经酝酿了8年,王衍芳早存害人之意、杀人之心。试想,在这漫长的8年之中,倘若有一次有效的思想工作化解他与单位日趋激化的矛盾,倘若有一项得力的措施使他平静下来,倘若事前能够让他放下罪恶的屠刀,只要在某一个环节上制止了,都不至于酿成这起血案。很可惜,直到王衍芳杀了人之后,人们似乎才知道他真的敢杀人,而且连夺两命。人死不能复生,他的罪恶造成了几个家庭的悲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难以挽回的损失,代价实在太大了。

    要改变王衍芳在工作、生活中的态度,要阻止他杀人的暴行,外因还是应该也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很重要的一条,是要让他能够看到工作的前景和生活的希望,体会到人间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同时要让他知道国法无情。总之,要让他明白是非和利害,抱有生活的希望,也要对国法有所畏惧。我们的每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关心一下身边那些需要关心的人,帮他们一把,也许就拔掉了引爆仇恨的“导火索”,就会使他们放下将要举起的屠刀,也许就会平安无事了。怕就怕冷漠、推诿和敷衍,更怕的是火上浇油激化矛盾。

    这篇文章不仅仅是为了向大家讲述一个刑事案件,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其意义远远大于关注个案事件本身。建立和谐社会不是远大的理想,而是切实的工作,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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