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逃进监狱也枉然
存在疑点。
第二天一早,昆山市法院和看守所的相关人员联合对王京生进行了询问,但王京生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尹松超。警官们见无法排除疑点,只好联系北京市公安局查询有关尹松超的个人资料数据。在查询北京户籍老版本的信息系统中发现,的确有一名常住人口叫尹松超并且与在押的尹松超个人资料相吻合,但是,北京警方在新版本的查询系统中却发现了2名尹松超,身份证号相同,也都居住在大兴区,但具体居住地点不同。
一定有一个“尹松超”是假冒的。那么,怎么才能甄别在押的“尹松超”的真实身份呢?警方当即调出了尹松超的家庭成员详细资料,并与王京生一一核对。此时,对尹松超家庭情况一无所知的王京生慌了神,不但不能准确回答,而且冷汗一下子湿透了全身。
在押的“尹松超”一定是假冒的!那么这个冒名“尹松超”的人到底是谁呢?为了准确摸清王京生的身份,看守所立即决定把王京生从集体号改为单独关押,并专门安排警官单独看守。此时,警方使出了杀手锏,他们对王京生说:“我们马上把你的照片传到北京警方核对你的身份,希望你把握机会主动争取从宽处理,现在坦白算是自首,按法律规定有从轻判处的规定,如果等事情查清了以后再招供,就不算坦白自首了。”
听到这些,王京生禁不住大汗淋漓。被单独关押之后,看守所的领导当着王京生和审查他的警察的面作出指示:“不查出‘尹松超’的真实身份,你和尹松超都不能出监区。”
王京生万万没想到自己精心设计的躲避计策会百密一疏,他还想拼死抵抗,但是他明白,一旦自己的照片传到北京警方,自己杀人犯的身份很快就会暴露。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坦白,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警官们的劝说,2005年8月3日下午1点,王京生终于全部交待了罪行:“我就是在北京杀死两人、重伤1人的公安部全国通缉的B级逃犯王京生。我不躲了,出事之后我天天做噩梦。报出这个名来,我终于轻松了。”说完,王京生仰天长叹了一声,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王京生的招供在昆山市看守所犹如一声炸雷,他们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个小毛贼竟然是身负两条人命的B级通缉犯。当天,昆山警方立即与北京警方取得了联系。
2005年9月14日,北京警方将王京生押解回京。
王京生在潜逃过程中,尽管办理了假身份证,尽管躲进了监狱,但最终还是被抓获归案。从大庆到北京再到昆山市看守所,逃亡了1年多的王京生一直认为“最危险地方最安全”。但是,他忘了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逃亡的日子令王京生终身难忘,那段日子像噩梦一样始终纠缠着他忘也忘不掉。
2006年6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京生故意杀人案。王京生是累犯,又在杀人后潜逃,他熟悉法律,他知道自己存在坦白的从轻条件。但是,王京生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而且自首缺乏主动性,法院对王京生所犯故意杀人罪不予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王京生死刑。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京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王京生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决王京生赔偿3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
2006年12月20日,王京生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通常情况下,在文章的最后应该有一个所谓的理性分析作为结尾。但是,王京生故意杀人案已经非常清晰了,他的逃亡历程也非常清楚,再重复“法网恢恢”的结尾,不过是画蛇添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