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甜蜜“京婚”的血腥走向
,刘红菱与李伟峰取得了联系。刘红菱没有想到,李伟峰依然对自己一往情深,不但请她到一些豪华酒店吃饭,还真的给自己在他公司安排了一个不错的职位。此后,两人开始了频繁来往。
2006年7月25日,刘红菱正在家里整理电脑里的照片,她痴痴望着照片上的李伟峰出神,不料被刚进家门的陈文宁发现了。陈文宁看到照片上的妻子被一个男人紧紧搂着,便不停地逼问照片上的人是谁,刘红菱当然不敢说出来,陈文宁气得甩了妻子一耳光。
当晚,刘红菱带着儿子回了娘家。王敏琴一听女儿又受了气,怂恿女儿主动向陈文宁提出离婚。2006年8月,刘红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心灰意冷的陈文宁同意了。
2006年8月6日,陈文宁到岳母家找妻子回家商议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刘红菱和王敏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8月7日,陈文宁再次到岳母家,并请妻子回家商议,依然遭到拒绝。
2006年8月8日上午8时,陈文宁选择了一个非常吉利的时间,决定和岳母、妻子摊牌,如果岳母和妻子答应他的要求,什么都好说,如果岳母不答应,他决心跟岳母和妻子同归于尽。早晨出门的时候,陈文宁在腰里别上了一把蒙古刀,又从厨房里拿来菜刀别到腰上,再次来到岳母家。此时,恰好岳父带孩子出去玩了,家里只有岳母和妻子在。陈文宁开门见山地对刘红菱说:“你把产权证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我马上跟你离婚。”刘红菱当然不肯答应,这时候,王敏琴指着陈文宁的鼻子说:“想让房屋的产权落到你手里?你别做梦了,赶紧从这里给我滚出去!”
陈文宁挥舞着拳头逼刘红菱回家改名字,他用仅存的一丝耐心最后逼问妻子:“现在你说吧,是站在我这一边跟我回家,还是听你妈的?”刘红菱的回答非常干脆:“我听我妈的。”王敏琴一听也火了,朝陈文宁吼了起来:“陈文宁,我们哪里对你不好了,你这个乡巴佬,简直是狼心狗肺!”
一再隐忍,一再退让的陈文宁感觉自己已经陷入了穷途末路,那些不堪回首的辛酸往事一幕幕翻卷起来:娶了个北京妻子非但没有带来快乐和荣耀,反倒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如果再忍下去,自己还算个男人吗?!气急败坏的他左手一把搂住刘红菱的脖子,右手从腰里抽出那把蒙古刀,架在她的脖子上,鲜血一下子从刘红菱的脖子上涌出来。
见此情景,王敏琴吓得大声呼叫起来:“杀人了,快来救人啊!”听到岳母的喊叫,陈文宁松开妻子,直奔王敏琴而去,一刀扎进尚未逃离客厅的王敏琴的胸部,接着操起菜刀就是一顿狂砍,刀锋像雨点一样落在了岳母的头上、胸上、脸上。就这样,54岁的王敏琴软软地倒在血泊之中。接着,陈文宁回身抽出菜刀,朝着妻子身上砍了过去。
看到岳母已经没有了气息,妻子也已经奄奄一息,陈文宁似乎动了恻隐之心。在砍了妻子几十刀之后,疯狂的陈文宁终于住手,转身离开岳母家,到附近的派出所自首。等到警方赶来时,王敏琴因被刺砍颈部及头部致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而死亡,而刘红菱则身受重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
2007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现场,当陈文宁远远看到旁听席上苍老憔悴的母亲和三个姐姐时,强装镇定的脸上一阵猛烈的抽动。
法庭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陈文宁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陈文宁主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本案系家庭婚姻矛盾引发,对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令人感慨的是,在主审法官宣读完判决后,陈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