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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父亲帮儿杀女友
父亲贾凤军已经回到车上提来了那壶汽油,全部浇在了何平身上:“点着!”贾宏山先把手里的那块擦车布点燃,而后扔进了涵漏洞里……

    由于天黑,贾凤军、贾宏山父子并没有发现那个涵洞是刚刚修建的京承高速公路,还以为是一处废弃的旧涵洞,没等大火熄灭,父子俩便开着旧车在夜色中往顺义家中驶去。第三天,负责承包标段工程的监理人员到工地巡查,未及走近便看到了被烧焦了的一具女尸。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案情最终大白于天下。可悲的是,事发当天是3月7日,可能连何平自己都已经忘了,那天是她33岁的生日。在车上最后那声被贾宏山抢走关掉的手机铃声,是来自她的姐姐对她人世间最后的一声生日祝福。

    为了避人耳目,案发后第三天,贾宏山便畏罪潜逃。他先到了上海,而后又到了哈尔滨,并且在哈尔滨找到了一份开车的差使。但没干几天,雇佣贾宏山的单位说他的驾驶证不是本地的,得先回北京换证。抱着侥幸心理的贾宏山于2006年4月24日深夜潜回老家顺义。他怎么也没想到他家门口,一张恢恢法网早已悄悄张开。当夜,他与父亲贾凤军相继落网。

    2006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焚尸案进行公开审理。庄严的法庭上,这对罪犯父子还心存幻想,相继翻供,纷纷“揽责争罪”以“舍身保家”,然而在公、检、法机关的凿凿铁证面前,他们又不得不低头认罪伏法:贾宏山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贾凤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一场荒唐的变态恋情与畸形的父爱交织的闹剧终于以罪犯的伏法而谢幕。掩卷而思,又不禁勾起人们太多的假设和思考,乃至警醒:如果贾凤军不是对儿子娇惯溺爱,而是正确地引导教育,那么年仅19岁涉世未深的贾宏山又怎么会将这变态的恋情维持5年之久?如果贾凤军是一位慈严的父亲,那么贾宏山又怎敢为这场变态的恋情而举刀横在父亲的面前?如果贾凤军给予儿子的不是那畸形的父爱,对儿子贾宏山听之任之,家中苦心积攒的8万多元又怎么会轻易被骗术并不高明的女子骗走,最后人财两空,家破人亡?……

    养不教,父之过。愿这句已经被传诵几百年的古训从此不再是一句脱口而出的闲言,而是一声叩响心灵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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