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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草根行长“勿忘在莒”
   这些贷款的最终结果是,截至2006年5月,北京中华民族园公司已归还贷款人民币6700万元,贷款余额人民币5300万元。而杨震寰的贷款抵押物均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部分房产,这些贷款均被评定为次级类不良贷款。

    2001年5月3日,张恩照在上海波特曼酒店餐厅收受杨震寰给予的3000美元,这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张恩照受贿的开始。放出去2亿多元的贷款,张恩照得到的好处是11次收受杨震寰的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69万余元。

    2亿元等于70.69万元,不知道张恩照的这笔账是怎么算的。

    第二个不等式,6.5亿元等于80.95万元

    张恩照的第二宗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是这样认定的: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恩照于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间,利用担任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星美传媒有限公司及重庆长丰通信公司董事长覃辉的请托,分别为星美传媒有限公司向原建行北京市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6亿元、解除未到期贷款抵押担保以及为重庆长丰通信公司所属的成都长丰通信公司向原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等事宜提供了帮助。为此,张恩照于2002年5月至2005年初,先后5次直接或通过张俭、张纪纲收受覃辉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港币20万元(折合人民币21.29万余元)、美元6万元(折合人民币49.66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80.95万余元。

    覃辉的名字,远远不如以奢靡闻名北京乃至全国的夜总会“天上人间”著名,而“天上人间”的老板就是这个覃辉。至于关于覃辉的其他资料,在网络上各种说法都有,我们且不去以讹传讹,还是以法院判决中“证人覃辉”的证言证明为准,原文如下:2002年7、8月间,星美传媒有限公司向原中国建设银行申请贷款,覃辉请求张恩照给予帮助,并多次为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向张恩照提出请托,同年11月,在张恩照的关照下,星美传媒有限公司获得人民币6亿元的贷款额度。2004年4、5月间,星美传媒有限公司向原建行北京市分行提出解除部分贷款抵押物抵押权的请求,并请张恩照出面与该行相关人员沟通解决。2004年6月间,重庆长丰通信公司所属成都长丰通信公司在原建行成都市第三支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到期,为办理该项贷款的转贷手续,覃辉向张恩照提出请求并在其安排下与原建行四川省分行行长赵某见面后,办理了人民币5000万元的转贷手续。为表示感谢并希望其所经营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方面得到张恩照的帮助,他于2002年5月至2005年初,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孙某、张某等人给予张恩照人民币10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6万元。

    这些情况用通俗一点的话语讲起来就很明白了。2004年4月,星美传媒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提出解除部分抵押物权用以公司资产重组,但建设银行认为解除贷款抵押物权会引起信贷风险而没有同意,之后覃辉通过张恩照过问此事。在张恩照介绍星美传媒有限公司到中国建设银行业务部办理贷款业务时,为了使星美传媒公司顺利通过银行信贷审查,建行总行业务部负责人特意安排业务部副总经理以经营主责任人的身份参加信贷审批会议,而依业务部副总经理职责,他仅需对贷款额度达人民币10亿元以上的信贷业务负责。而在对星美传媒公司进行信贷评估时,由于张恩照的多次催办,有关部门没有对星美传媒有限公司的资信情况认真核实,仅凭星美传媒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形成了客户信贷评估报告,并提交信贷审批会审批。

    事实上,2002年8月,建设银行有关人员在对星美传媒有限公司信贷调查中,发现该公司资产规模小,申请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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