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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作家路遥的身后官司
。路茗茗也开始在北京读书,直到高中毕业后考入北京一所大学学习平面设计专业。路茗茗之所以选择学习这个以图书装帧为主的专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父亲路遥是一位受人尊重的作家。

    客观地说,虽然对父亲充满了爱,也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位名满天下的作家,但真正触动路茗茗的,还是路遥去世10年后,延安大学举办的一次路遥铜像揭幕仪式。

    路遥毕业于延大中文系,因其对中国文坛的卓越贡献,被延大师生视为母校的骄傲。延安大学为路遥铸造了一座高60厘米的上半身铜像立在图书馆前,以此纪念路遥,也为激励全校师生奋进不息。2002年4月6日,作为路遥的爱女,路茗茗受邀到延安大学参加路遥雕像的揭幕仪式。

    路茗茗是十几年来第一次回到延安祭奠自己的父亲,她受到了延安大学师生们的热烈欢迎。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以及陕西省作协主席陈忠实和来自全国的文学界名流参加了揭幕仪式,并在路遥墓前鞠躬献花。在揭幕仪式上,一直将路茗茗视如自己女儿的中国文联原副主席张锲见到她非常高兴,一直紧紧地握着路茗茗的手说:“路遥在生活中是我的兄弟,在文学道路上,他是我的兄长。他的女儿我一直在好好照顾,如今也已成人,希望路遥能放心了。”

    在揭幕仪式上,很多著名作家和大学生都把对路遥先生的尊重传达给了路茗茗。已经长大成人的路茗茗明白,他们其实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尊重父亲终生从事的文学事业。那么,作为路遥的女儿,自己又是学习平面设计专业,自己对于父爱的最好报答,就是自己亲自设计父亲的作品,用更好的方式传达给读者。

    有了这个念头,回到北京的路茗茗开始注意搜集各家出版社出版的路遥作品。路茗茗发现,由于时代和技术的原因,出版路遥作品的出版社共有几十家,而且很多家都超过了专有出版权的期限,却仍在销售路遥的作品,加上当初出版作品时,我国还没有严格按照著作权法签订出版合同,有的出版社专有出版权的期限超过常规的5年,有的甚至长达10年甚至更长。尤其是早期出版的路遥作品,大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计、印刷粗糙等问题。因为路遥的作品拥有大量的阅读者和购买者,尤其是《平凡的世界》,不但多家正规出版社出版过,而且出现过多种不同版本的盗版书。经过咨询有关著作权方面的专家之后,路茗茗决定对以往路遥作品的无序出版进行一次规范,以此缅怀自己的爸爸。

    路遥去世之后,林达和路茗茗作为路遥的妻子和女儿,对路遥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母女二人共同享有路遥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路茗茗未满18岁,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林达作为路茗茗的法定监护人和权利的共有人,与有关出版社签订了出版路遥作品的《图书出版合同》,这其中包括1997年6月与太白文艺出版社签订的出版《路遥全集》的出版合同。稿酬为每千字30元,合同有效期为10年。

    正是出版《路遥全集》,引发了后来的这起著作权官司。

    促成《路遥全集》的出版,不能不提到陕西作家朱鸿。当时,朱鸿是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的编辑,因为在朱鸿毕业分配的时候,路遥曾给朱鸿帮过忙,对此朱鸿心存感激。路遥去世之后,朱鸿一直想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来纪念路遥,之后,朱鸿产生了出版《路遥全集》的设想,随后朱鸿找到林达和路茗茗,征得林达的同意后,朱鸿和文学评论家李国平一起,经过一年多努力,征得散落在各地的路遥作品及书信,最后编辑完成了《路遥全集》。但是,书稿编辑完成之后,出版这套《路遥全集》却遇到了麻烦,因为市场因素,出版社担心赔钱,所以出版计划一拖再拖,甚至到了流产的边缘。1999年年初,广州出版社的编辑杨斌女士得知这套书的情况后,这位颇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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