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以食为天
至还有说伏羲和女娲由兄妹而夫妻者。这就不能不说是把“饮食”看得比“男女”还重要了。
我们知道,神的职能无非是满足人的需要。有什么样的人和人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神。古希腊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们平时都干些什么呢?也就是打情骂俏寻欢作乐捎带着争风吃醋罢了。中国的神、神王或先圣就辛苦得多。比如伏羲要发明捕鸟兽的网和捕鱼的罟,神农则要发明种地的耜和耒。反正得想办法让老百姓把肚子吃饱,老百姓才会尊你为神为圣。这就叫“民以食为天”。
世界上还有比天大的吗?没有。中国人既然以食为天,则“悠悠万事,唯此为大”,甚至“普天之下,莫非一吃”。
难怪中国人要把什么都看成吃,说成吃了。
的确,中国文化有一种“泛食主义”倾向。
首先,人就是“口”,叫人口。人口有时候也叫人丁。或者男人叫丁。女人叫口。但不管女人男人,也都可以叫人口。人既然是口,谋生也就叫“糊口”,职业和工作也就是“饭碗”。干什么工作,就叫吃什么饭。修鞋补锅是吃手艺饭,说书卖唱是吃开口饭,当教书匠是吃粉笔灰,出租房屋是吃瓦片儿。总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果自己不谋生,靠积蓄过日子,就叫“吃老本”,粤语叫“食谷种”。老本总有“吃”完的一天,就叫“坐吃山空”。老本吃完,或并无老本可吃,就只好“喝西北风”,粤语则叫“吊砂煲”。砂煲是用来煲饭吃的,居然吊了起来,显然是无米可炊,文雅的说法叫“悬磬”。
当然,最让人羡慕的还是“吃皇粮”。吃皇粮的人,捧的是“铁饭碗”,吃的是“大锅饭”。铁饭碗打不破,大锅饭不定量,可以放开肚皮吃,不怕“吃空心汤圆”。最让人看不起的则是“食拖鞋饭”。所谓“食拖鞋饭”,就是靠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女人出卖色相过日子。男子汉大丈夫,原本应该“养家糊口”的,居然堕落到“食拖鞋饭”,岂不可耻?
和“食拖鞋饭”相关的是“卖生藕”和“吃豆腐”。“卖生藕”是广州话,意思是女人把自己白嫩的肉体当生藕卖;“吃豆腐”是上海话,意思是男人把女人白嫩的肉体当豆腐吃。前者指女人卖弄风情,或者指男人心怀不轨,但语气比调戏妇女略轻,大体上属于性骚扰的擦边球,因此叫“吃豆腐”。豆腐白嫩,使人联想到女人的肉体;豆腐又是“素’,的,意思是并无真正的性关系。所以,吃吃豆腐,在许多男人看来也没什么了不起。但如果碰到特别洁身自好的正派女人,也可能让他“吃耳光”,甚或让他“吃官司”。即便不会“吃官司”,一个钉子碰了回来,也是“吃瘪”,很没有面子。
不体面的还有“饭桶”。一个人没什么用,是个“饭桶”,广州香港叫“食塞米”,北方叫“白吃饭”;受冤枉背黑锅,广州香港叫“食死猫”,北方叫“吃冤枉”;被老板或上司申斥,广州香港叫“食猫面”,上海叫“吃排头”;如果挨打,在上海就叫“吃生活”,而开车开到路口过不去则叫“吃红灯”。红灯尚且可“吃”,还有什么吃不得?
其实不但民间话语说“吃”,官方话语也说“吃”。比如孔子说《韶乐》之美,就说“三月而不知肉味”;孟子说义利之辩,就说“熊掌与鱼不可得兼”;毛泽东说实践的重要,就说“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尝一尝”;焦裕禄说创新的可贵,就说“吃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西汉初年,曾爆发了一场关于“汤武革命”是否合理合法的争论。道家的发言人黄生认为商汤周武以下犯上,是“弑”。儒家的发言人辕固生则认为是“受天之命”。主持讨论的汉景帝左右为难,完全无法表态。肯定黄生,则高祖皇帝代秦而即天子位也不合法;肯定辕固生,则等于承认自己这个皇帝也可以由他人取而代之。最后只好宣布:吃肉不吃马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