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吃得开与玩得转
不是想要就能要得到的。除要有实力外,还得懂规矩。面子法则条款甚多,头一条就是“人抬人高”。任何人的面子都是相对的,都只存在于一定的关系之中。当两个人真正“面对面”,或有了一定关系时,面子的大小一般都不会相差太远。就算有差别,面子大的一方也能把另一方带起来。比如皇上驾临某一农舍,则该农舍的面子,便不比县衙小;穷丫头嫁给了阔老爷,也至少是个“如夫人”。如,即“相当于”。太太如果是“一品诰命”,则“相当于正部级”的姨太太,便好歹也是个“从一品”。这就是面子的“增值原则”。
因此,获得面子的办法,除攀附有面子者外,抬高对方的面子,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因为依照“相关原则”和“等值原则”,只有面子大小相等的人才能“面对面”,因此抬高对方,也就等于抬高了自己(同理,如果对方贬低了自己,则一定要贬低对方)。比如赠书赠字画时称对方为“方家”、“法眼”就是。对方是“方家”,自己当然也不会是“外行”;既然能人对方的“法眼”,则自己的书画也就必是“精品”无疑。
何况,对方受到你的尊重、抬举、吹捧,一般的说,心里总是高兴的。如果他也是一个懂规矩的人,就会有所回报。而且,依照“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原则,那回报往往还很丰厚,比如你称我为“方家”、“法眼”,则我也称你为“天才”、“大师”。这就是面子的“回报原则”。反正这种“礼尚往来”的勾当,多半会是一个合算的买卖。花花轿子人抬人。如欲取之,必先予之。那些会做人的,都懂这个道理。
即便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至少也要懂得如何照顾对方的面子。要知道,任何人都是要面子的,也都是有面子的,只不过大小有所不同罢了。但面子再小,也不等于没有。如果自恃地位高,来头大,面子无与伦比,颐指气使,趾高气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碰巧对方又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也可能“不吃那一套”,甚或“撕破了脸”来对着干,这就会把事情弄糟,自己也很可能下不了台。
所以中国人在谈判、发言、讨论问题时,即便自己有理,提出意见前也总要先说“刚才某某的发言很有道理”,或“阁下果然英明之至”云云,然后再在“但是”、“不过”后面做文章。外国人初到中国,往往摸不着头脑,甚至以为中国人爱说假话,言不由衷,或故弄玄虚。殊不知,前面那些拐弯抹角的话,既不是假话,也不是废话,而是为了营造一种和谐的气氛。如果开场便说“我不同意”,则对方必然会觉得扫了面子,脸上“挂不住”(也就是面子会“掉下来”),心中大起反感,对话也就无法进行。可见这种谈话方式,完全是用心良苦,一片好意,而不是耍花招和耍滑头。
懂得这些原则,大体上就不怕没有面子了。
有了面子,还得会用。有面子不用,同然是傻瓜,乱用也是糊涂。面子有如人情,都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人情用多了要亏损,面子用多了要磨损,何时用,何时不用,用多用少,都要掌握分寸。如果面子原本不多不大,又在不该用的时候胡乱用掉了,那就是浪费资源。如果那面子原本就是借来的,又用在不该用的时候和地方,比方说,随随便便给别人用了,到该派大用场或者自己要用的时候再也借不来,岂不糟糕?总之,面子必须用得其时,用得其事,用得其所,这就是面子的“适时原则”。
可以借用,这也是面子的一大特点。因为面子是有覆盖面的。这就像发光体,光芒总有外延。于是光照之下,资源共享,利益均沾。有关系的人既然可以“沾光”,自然也可以“借光”。所以,自己面子不够时,可以借面子,比如和领导合影,请名人作序,吹嘘自己曾和某某一起吃饭等等,都是。当然也可以直截了当地请有面子的人出面说情,写条子打电话,插手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