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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吃与花会
    成都人的活法,一言以蔽之曰:安逸。

    和前面说过的厦门一样,成都也是中国少有的几个特别好过日子的城市之一。除了气候温和、物产丰富外,成都还有两大优点:服务周到和物价低廉。因为成都东西多,人也多。东西多,物价就低;人多,劳动力就便宜。所以,成都人花不了多少钱,就能买到很好的东西和服务。这些都比厦门强。再说,厦门毕竟还有台风,成都有什么天灾 没有。

    因此,成都人也和厦门人一样,活得舒适而又悠闲。而且,他们也都嗜茶,都爱把自己的光阴泡在茶里。更有趣的是,他们也都和“虫”有些瓜葛:厦门属闽,是“门中之虫”;成都属蜀,是“腹中之虫”。三国时,蜀臣张奉出使东吴,在孙权举行的宴会上出言不逊,东吴这边的薛综便讽刺说:先生知道什么是“蜀” “有大为犭蜀,无犬为蜀,横目苟身,虫人其腹。”这当然是笑话,因为“蜀”的本义并非“腹中之虫”,而是“葵中蚕也”。但不管怎么说,厦门人的确比较“恋家”(与门有关),而成都人则比较“好吃”(与腹有关)。

    成都人的“好吃”,是连成都人自己也不讳言的。你和成都人聊天,只要说到吃,即便再木讷、再疲惫的人,也会立马来了精神,眉飞色舞,如数家珍,而且恨不得立即拉你上街去吃,或者立即做出来给你吃。的确,成都街面上饭馆小吃店之多,简直多如牛毛;成都人烹调手艺之好,也可谓举世无双。如果说同样“好吃”的广州人“人人都是美食家”,那么,“会吃”的成都人便“人人都是烹调家”。成都的家庭主妇,几乎无不人人做得一手好菜,男人们则往往也有一两手“绝活”。因为在成都,一个人,尤其一个女人,如果居然不会做菜,那是很丢人的;而如果手艺出众,技压群芳,则足可引为自豪。我曾在成都人家做客。女主人每天上班前,都要为我们做好早饭,餐餐四菜一汤一点心,而且一个月下来,居然天天不重样,让我感动之余,也叹为观止。早饭尚且如此,其余可想而知。一家一户如此,其余也可想而知。

    事实上,成都人的家常饮食是毫不马虎的。他们可不会像北京人那样一包方便面两根火腿肠就打发一餐。上班族的早餐午饭可能要将就一点,但晚饭决不将就。而且,正因为早餐午饭凑合了(也就是成都人自认为凑合而已,其实并不会太差),晚饭就更不能含糊。“堤外损失堤内补”嘛!所以,一到夕阳西下华灯初上,家家户户就会锅盆齐响菜香四逸。

    这还不说。他们隔三岔五还要上街去“打牙祭”。“打牙祭”原本是贫穷困难时期的事。那时,难得有点肉吃。天天萝卜白菜、白菜萝卜,嘴里都要淡出鸟来,无用武之地的牙齿也有意见,因此得弄点鱼肉,祭一祭它。然而现在成都人的爱上餐馆,却纯粹是“好吃”。在他们看来,家里饭菜再好,也比不上餐馆(否则要餐馆干什么)。餐馆里,花样多、品种多、水平专业,价钱又不贵。如果不隔三岔五进去吃吃,就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餐馆。

    所以,成都人便总能为自己找到进餐馆的理由:下班晚了啦,忘了买菜啦,逛街逛累了啦,甚至懒得做饭啦,都行。如果来了客人,那就更要到餐馆请吃 人家好不容易才来成都一次,不陪人家去吃吃,怎么说得过去?

    由是之故,成都的酒楼、饭馆、小吃店、火锅铺,便总是生意兴隆,人满为患。对于成都人来说,吃,早已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一种生活享受和

    生活方式。因此,不能仅仅满足于吃饱,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好。成都人的所谓“吃好”,至少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丰富,品种繁多,风味独特,花样翻新。只吃一种东西是不能算吃好的,只在一个地方吃也是不能算吃好的。这就非上街满城去吃不可。甚至不少人即便在家吃过了饭(当然一般是指晚饭),也仍要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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