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四 刘邦的长处
樊哙。刘邦的一连串屠戮,不过是“专制政治必不可免的一项作业”。惟其如此,对于那些手上并无兵权身上又有骨头的人,则反倒不杀。因为杀了他们并无意义,不杀则可以表示宽容,改善形象,在政治上是合算的。何况刘邦对于那些硬汉子,又确有敬重之心呢!

    这就和项羽有些相同。

    项羽也是敬重硬汉的。鸿门宴上,尽管范增多次示意而项羽依然无动于衷,但“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也并不阻止。可见当时杀不杀刘邦还在两可之间,有点听天由命的味道。但樊哙进来以后,事情就变了。樊哙强行闯关,进入帐内,与项羽怒目相向,头发上指,目眦尽裂,这形象已让项羽大吃一惊。听张良说是沛公的参乘(近侍警卫),便称赞说:“壮士!”等樊哙从容喝完一大斗酒,生吞大嚼一生猪腿后,项羽已为樊哙的“酷”大起喜爱之心了。因此,当樊哙回答他说“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并慷慨陈词,指斥项羽“欲诛有功之人”,简直就是“亡秦之续耳”时,项羽不但没有发怒,反倒已作出了不杀刘邦的决定。显然,项羽此时已忘了天下之争,也忘了自己的面子,他心中只是充满了对一个硬汉英雄气节的崇敬和赞赏。

    这就是审美的态度了。这其实也是那个英雄时代的风尚。我总认为,先秦至汉初是我们民族最大气的时代,是我们民族古代历史上不可企及的一个英雄时代,就像马克思所说的,古代希腊是高不可及和永不复返的历史阶段一样。对于英雄气质和英雄气概的审美欣赏,是这个时代的一种精神。韩信初到汉营时,还是一个小小不然的公关先生。因为触犯军法,依律当斩。同案犯十三人,全部已被行刑。轮到韩信时,正好一眼看到刘邦的亲信滕公夏侯婴,便大声叫道:王上不是要成就天下大业吗?为什么要杀壮士!结果,“滕公奇其言,壮其貌,释而不斩,与语,大悦之”。这里说的“壮其貌”,并非以貌取人,更多地还是为其内在气质所吸引。这是一个英雄时代之人特有的审美直觉,往往一眼就能看出好歹来。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卓异之士在一夜之间由布衣而卿相,得到超常的提拔,又提拔得那么准呢?

    作为这个英雄时代的顶尖级人物,项羽和刘邦当然都是英雄。所不同者,只不过刘邦是流氓英雄,项羽是本色英雄。正如翦伯赞先生论项羽所言:“他的英勇,坚强,慷慨,坦白和丰富的情感,都是英雄本色。”(翦伯赞:《秦汉史》,第11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二版。)遗憾的是,他有勇无谋,坚而不韧,慷慨而不大方,坦白又有些小心眼儿,情感丰富却又感情用事,过于任性,没有远见,这才败给了喜用智谋、坚韧不拔、豪爽大方、胸有城府、理智实用、深谋远虑,而且能克制自己的刘邦。可以说,项羽的成败功过,全在他那英雄本色。这气质因为是英雄的,所以有审美价值;因为是本色的,所以无成功可能。项羽可爱也可悲。

    韩信则可敬也可怜。韩信的可敬,在于他虽然出身贫寒却心存高贵,身为下贱却志在上流,这是他和刘邦的不同之处。刘邦虽然在见到秦始皇时说过“大丈夫当如此也”的话,却不过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什么动作,也没什么准备。刘邦的长处是善于学习,因此能在战斗中成长,靠着自己极高的天分和随机应变,终于成就了帝业。韩信却是有准备的。当他在别人家混饭吃,在河边饿肚子,在项羽手下当郎中执戟站岗,在刘邦手下当连敖接待宾客时,他就一直在作准备。他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不相信自己一辈子永无出头之日。正是靠着这一信念,他忍辱负重;正是靠着那些奋斗,他脱颖而出。

    韩信的可悲在于不彻底。这是他性格中的内在矛盾所造成的。一个卑贱者如果存心高贵(刘邦并不存心,只是顺势),就不免会有了投机的成分。韩信吃亏就吃亏在这投机心理上。可以反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品人录简介 >品人录目录 > 四 刘邦的长处